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加快相关领域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改革,为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提供更加可靠的法治保障、政策支持和技术支撑,“建立和完善绿色电力生产、消费证书制度”被列入其中。
这对绿电发展无疑是个好消息。“《意见》出台,保障了用户购买绿电的可行性、可溯性,将大大提升绿电对于用户的价值。”中国能源研究会配售电中心副主任吴俊宏认为。同时,绿色电力的推广应用,也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那么,目前我国的绿电生产消费情况如何,存在哪些制约因素,又该如何破解,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大大提升绿电对用户的价值
目前还没有完善的绿电交易体系,《意见》保障了用户购买绿电的可行性、可溯性
“绿电”指在生产电力的过程中二氧化碳排放量为零或趋近于零,主要来源为太阳能、风力、生物质能、地热等,而我国主要以太阳能、风力为主。
据了解,我国目前的风电、光伏等装机容量已经稳居世界第一。来自国家能源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总规模达到9.3亿千瓦,占总装机的比重达到42.4%;202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2.2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29.5%。
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近年来我国绿色电力消纳量不断提升,“但由于我国电力总消费量较大,绿电在全社会电量消费占比的确还有些差距。”吴俊宏介绍说。
他表示,绿电的价值不仅仅是其电量的价值,还有其生态环境属性价值。但由于绿电消费社会认知度不高、我国现阶段缺乏对绿电的认证标准,同时也面临着绿证价格高、机制不完善、交易内驱力不足等问题,企业等对绿色电力消费态度并不积极。
“绿电认证标准缺失等问题严重制约了绿电生产和消费的积极性。”金风科技董事长武钢认为,我国目前绿电的市场地位与其战略作用不匹配,仍然存在弃风、弃光和低电价市场化交易等问题,不依照《可再生能源法》执行的现象较为严重。
吴俊宏也表示,如果没有完善的绿电交易体系,将无法证明用户使用的是绿电。而此次《意见》出台,保障了用户购买绿电的可行性、可溯性,将大大提升绿电对于用户的价值,对绿电的发展是利好的。
经济成本、安全消纳是绿电制约因素
健全绿电消纳保障、激励与考核机制,建立公平公开的电力市场交易机制
记者了解到,目前就每千瓦时绿电成本而言,已经相比火电等常规电源具备较大优势。比如,几乎国内所有地区每千瓦时光伏发电成本都已经低于燃煤发电。
但由于可再生能源波动性特点,为了安全消纳(即安全使用)这些可再生能源,需要加强电网建设以及其他辅助服务,而这些就增加了额外的使用成本。“目前绿电发展的制约因素:一是经济成本,二是安全消纳。”吴俊宏表示。
2020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曾联合发布《关于各省级行政区域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通知》(发改能源〔2020〕767号),公布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及消纳情况。
武钢认为,目前配额制约束力不足,绝大多数省份均能完成考核目标且惩罚机制较弱。同时,电力交易机制仍不健全,如分布式发电交易市场未放开、缺乏绿电调度管理的可操作机制。此外,部分地区风电交易价格过低,如内蒙古规定风电交易价0.05元/kWh。
因此,他建议,第一,将绿电消纳作为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任务。从国家层面,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谋划,健全绿电消纳保障机制,确保绿电应发尽发,全额保量保价消纳。
第二,健全绿电消纳保障、激励与考核机制。比如,国家相关机构有效监管并落实“三北”( 东北、华北北部和西北地区)地方政府对存量项目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最低保障小时数;提高跨区跨省优先发电中“保量竞价”的比例,实现优先发电与优先购电规模相匹配;制定有挑战性的消纳考核权重指标,重点提高负荷大省的非水可再生能源考核指标,并明确具体考核细则及惩罚措施。
第三,建立公平公开的电力市场交易机制,提高全社会绿电消费意识。比如,放开可再生能源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政策,落实“隔墙售电”(允许分布式能源项目通过配电网将电力直接销售给周边的能源消费者)政策;尽快出台与配额挂钩的绿证强制认购机制;建立绿电消费认证标准,实施绿证交易与减税、贷款优惠、提升授信额等进行挂钩的激励政策。
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已启动
绿电交易系统保证优先组织无补贴的风电、光伏参与交易,优先享受市场带给绿电的“溢价”利好
不久前,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彭绍宗表示,从今年开始,新建风电、光伏发电进入平价上网阶段。国家发改委正在加快研究健全绿色电价体系、完善核电价格形成机制、深化目录销售电价改革等措施,将抓紧完善政策并推动落实,进一步发挥电价信号和杠杆作用,优化电力资源配置,服务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上个月,我国绿电交易试点正式启动。首次绿电交易共17个省份259家市场主体参与,达成交易电量79.35亿千瓦时。
武钢介绍说,一直以来,我国为推动新能源的发展,都在电价上给予补贴。但随着行业发展,补贴资金量越来越大,补贴的范围、规模在逐年收缩直至完全消失。许多绿电急于消纳,有时甚至出现了区域降价的窘况。
“而现在绿电交易系统从制度上,保证优先组织无补贴的风电、光伏(计划未来纳入水电)参与交易,给予无补贴的绿能优先进入市场,优先享受市场带给绿电的‘溢价’的利好,让更多新能源供应商看到了绿电更广阔的‘钱景’。”他认为,随着越来越多的新能源供应商通过绿电交易中附加收益的部分获得业绩增量,将提升未来各界对新能源的投资意愿,加速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整个新能源行业也将凭借绿电交易市场的推进而更好发展。”
吴俊宏对未来绿电交易的顺利开展也充满信心。他认为,新一轮电改以来,我国已经放开了发电侧和用电侧间的直接交易,因此单从交易可行性和实践经验而言,完全没有问题。但他也提醒,为了让绿电交易能够大规模并且持续性的开展,不能将其搞特殊化,仍然应该与电力市场交易规则相衔接,比如做好中长期市场中的带曲线交易或偏差考核约束等。
原标题:绿电有望“持证上岗” 专家建议,确保绿电应发尽发,提高全社会绿电消费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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