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日前,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黄埔区永和北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本项目预算金额为850833749.84元,黄埔区永和北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为黄埔区永和片区市政配套污水处理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永和北水质净化厂二期污水厂区工程;香荔路泵 站工程;永和南、北厂管道工程。详情如下:
黄埔区永和北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黄埔区永和北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已由 黄埔区发展改革局广 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以(穗埔发改投批〔2021〕118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注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污水厂区在黄埔区永和街道永安大道以南、香荔路以西的永 和北水质净化厂预留用地上建设,在香荔路建设香荔路泵站,沿着永顺大道、香 荔路铺设永和南、北厂管道。
2.2 项目规模:黄埔区永和北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为黄埔区永和片区市政配套污水处理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永和北水质净化厂二期污水厂区工程;香荔路泵 站工程;永和南、北厂管道工程。
2.3 本次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850833749.84 元。
2.4 计划工期:600 日历天。
2.5 招标内容:按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录和有关变更文件、 资料 、招标文件、承包人投标文件以及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所包含的内容。具 体为: (1)永和北水质净化厂二期污水厂区工程:建设一座日处理量 8 万立方米 地下式水质净化厂及购置安装相关设备。包括:场地平整、基坑支护及降排水工 程、桩基工程、主体结构及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污水处理设备购置及安装 工程、电梯工程、建筑给排水及消防给水工程、通风及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工程 (不含外电接入)、尾水管工程、室外工程(含园建绿化、市政道路及其管线、 绿化及照明、燃气管道工程等附属工程)等;
(2)香荔路泵站工程:建设一座日提升量 5 万吨污水转输泵站及购置安装 相关设备。包括:泵站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及装修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 给排水及消防给水工程、通风及空调工程、电气工程(不含外电接入)、园林绿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化工程等。
(3)永和南、北厂调度管线工程:管线施工涉及的全部内容。 其他:项目分期实施,首期(预处理区域)要求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投产, 施工单位需结合要求增加人材机的投入。
2.6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7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 收、包保修、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具 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3.1.2 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为投标 申请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 训考核合格证(B 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 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网页打印页。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 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 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 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 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 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 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 知》(建办市〔2021〕30 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 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投标人办 理网上投标登记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 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 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3.1.4 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应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 培训考核合格证(C 证)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 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网页打印页,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1.5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 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 55000 万元的市 政公用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 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3.1.6 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 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 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1 年 9 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 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 明》资料为准)。
3.1.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 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次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 人的; (7)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 本招标项目投标。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13)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合同履行、 安全事故方面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被 取消投标资格的。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等相关 投标登记手续。
3.4 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声明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且有项目负责人、技术负 责人签字,没有签字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 标处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 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
4.2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 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1 年 11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有关广州 水务工程(给排水专业)电子投标的帮助文件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相关栏目下载。路径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系统帮助》工具 下载》电子资审、电子评标相关软件下载: /cms/wz/view/index/layout3/index.jsp?siteId=1&infoId=4 04111&channelId=39 5.2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2021 年 11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在_广州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 30 号汇丽国际 4 楼)。(注:开标 开始时间为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的结束时间之后,解密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为 准。)
5.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开始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6 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 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 和投标登记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5.6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应使用符合广东省标准《建设工程政府投资项目造价 数据标准(DBJ/T15-145-2018)》及后续版本的有关规定。
5.7 投标人应自行检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中的企业基础信息 扫描件(包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 相关证书、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等),评标委员会对上述资料的审查将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 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 内。如因投标单位资料缺失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 标登记手续。
6.1 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的相关信息录 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 上传并保存到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未能上传 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6.2 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 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7.诚信得分 投标人诚信评价分取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第一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广 州 市 水 务 工 程 企 业 信 息 库 及 诚 信 中 心 网 站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121.8.226.19/gzswcx/index.jsp)中的“诚信排名>>施工—给排水” 中“诚信综合评价”分,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 网中尚无诚信排名“施工-给排水”得分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 40 分计算。
8. 疑问、异议和投诉处理
8.1 关于疑问、异议、投诉的基本概念和处理程序详见《广州市水务局关于 明确市属水务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疑问、异议和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穗水建 设〔2017〕31 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可通过广州市水务局门户网站或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8.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 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 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 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 门依法处理。
8.3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 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 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 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 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 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8.4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2111879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凯达楼 B 栋 210 室
8.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 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2359589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达路 101 号 6 楼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 2021 年 11 月 3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1 年 11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9.2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 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上 发布。有关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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