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正定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详情如下:
正定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正定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正定县康恒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正定县康恒再生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选址位于正定高新区北区,西后公路以东、董铨东路以南、河里街以西、杨庄东路以北。1台500t/d机械炉排炉,配1台15MW汽轮发电机组以及主辅设备,年发电量8930万度。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25056㎡,包括综合主厂房、净水站、综合水泵房、地磅房、飞灰暂存间、天然气调压站、宿舍及食堂、门卫、渗沥液处理站等其他辅助设施,同时配套建设电力接入系统、道路及给排水工程。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以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方式承担本项目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试运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和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操作人员培训和维修手册编制等工作,竣工验收合格后将本工程移交给招标人(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和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设计范围:根据本项目要求,完成编制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竣工图文件等服务的费用,设计年限内无偿提供技术服务。采购范围:包括垃圾接收、存储与投料系统、垃圾焚烧系统、余热锅炉系统、汽轮发电机系统、烟气处理系统、灰渣处理系统、电气系统、仪表与自控系统、除盐水处理系统、污水收集系统、渗滤液处理系统、厂区给水排水系统、配套设施等全厂所有系统设备材料、备品备件的购置。工程施工范围:1)所有采购范围内各系统的安装工程,2)用地红线外1米为分界线,分界线以内为本项目的施工范围,包括主工房、烟囱、道路、高架引桥、车间、辅助用房、各类池、站、库房、室外总图内容、通用设备的建筑及安装工程。工程建设其他内容:临时设施、培训、调试、试运行、设备成套技术服务、设备监造、工程建设中如锅炉设备检测、特种设备检测认证等特殊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所需的工作内容和服务。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的范围还包括:协助招标方取得项目所必要的审批手续;协助发包人与当地政府相关管理部门、与土地、设施和建构筑物等的所有权人、与检测检验机构和电力公司(含电力监理)等的协调工作。招标范围包含:地基处理工程(桩基)、厂区绿化工程、精装修工程,但不包括三通一平、边坡支护(如有)、截洪沟、取水工程、电力接入系统、进场道路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三年内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①设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②施工: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备单炉规模500T/d(含)以上的采用顺推机械炉排炉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业绩。
3.1.3其他要求:①项目经理(兼任施工负责人,下同):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②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③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入职未达3个月可提供劳动合同作为证明材料),缴纳单位与投标人一致,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提供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或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前3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但不限制联合体成员在其他标段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0-30至2021-11-03,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路55号北方工程设计研究院东配楼4楼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11-19 09:30,地点为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路55号北方工程设计研究院东配楼4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正定县康恒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燕赵北大街42号
邮编:/联系人:孙悦恒
电话:15383241237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山高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平安南大街153号华夏1号茶城一层B区22号
邮编:050000
联系人:张乐
电话:0311-80660610
传真:/
电子邮件:hbsgdl1301@163.com
网址:/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桥西支行
账号:130501615008000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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