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绵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用于游仙区石马镇七星坝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建设用地(绵府征地公告〔2021〕197号)公开,详情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启动游仙区石马镇涪江社区4、5组集体土地征收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游仙区石马镇涪江社区4、5组,拟征收面积约1.0782公顷,具体范围详见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图》。实际征地范围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游仙区石马镇七星坝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征收土地预公告公示结束后,绵阳市游仙区石马镇人民政府将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绵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5日
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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