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发布了《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2021年环保工程、环保类考核认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厅直属事业单位(各派驻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87号)、《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系列环境保护专业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72号)、《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副高级职称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73号)和《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答辩考核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6〕18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报送2021年环保工程专业、环保工程师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核认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报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把审核关
(一)用人单位要成立职称考核推荐领导小组,对申报人的个人信息、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用人单位推荐要作出诚信承诺,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
(二)用人单位依据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岗位任务完成情况、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进行全面考核,在民主测评和专家评议组评议的基础上确定人选,公示无异议后逐级推荐上报。申报推荐工作要自觉接受专业技术人员、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二、评审申报
2021年职称材料申报、审核、评审、考核认定等工作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
(一)网上申报程序
1.账号创建。单位账号实行“谁创建,谁管理”原则,未创建账号的单位应联系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主管部门创建单位帐号;用人单位帐号创建后,需登陆帐号按要求完善有关信息并上传审核材料。
通过审核后,用人单位管理员登陆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帐号。
2.申报人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非公企业无职称人员、公务员到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军转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B/C类人员申报高级职称,在“申报类型”选择一步到位。个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提交评审材料后注意查看审核情况,如有退回,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须及时补充完整,在省厅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各级审核部门不能修改申报人填报的任何信息,审核通过及截止后不能再次退回修改,请申报人认真填写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申报材料严禁涉密,要进行脱密处理再上传,确保职称评审中不发生泄密事件。待各级审核结束后,自行打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并按要求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3、申报人录入完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信息完成上报后,需用人单位管理员登录管理平台对申报人基本信息进行审核,并上传申报人及用人工作单位的“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二)网上审核
1.所有职称申报评审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上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审核职责。网上申报材料应与纸质申报材料相符,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主要审查责任。网上材料应与纸质材料相符,防止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的现象的发生。
2.审核过程中,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事项和材料,实行“一次告知”,避免多次审核。
3.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截止到当年9月底,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底。
(三)现场确认
网上申报审核通过人员携带身份证现场确认。同时报送《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简称《评审表》)一式3份。《评审表》需双面打印,第一页照片栏可彩印或粘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内容要求清晰、完整,相关证明材料、文件依据齐全,能够准确反映工作能力与业绩成果。参评材料须按《职称申报材料电子化规范要求》实施电子化。
(1)资格类材料。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聘书、学历学位证书等申报资格类材料,需上传证书封皮、资格评审通过页、聘书(显示从首聘至今的页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页。
(2)业绩材料。文件类,需上传业务报告、规划、方案、技术文件,及单位出示的参与证明和被采纳使用的有关文件等;专利类,需上传专利请求书、说明书、专利证书(专利名称内容页面)和检索页等;专利转化或科技成果转变为生产力应上传转受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和应用单位相关效益证明;科研和工程项目业绩类,需上传相应上级有关部门科研项目和工程项目计划文件原件,及组织实施所签订的合同书、立项批文、计划任务书、结题验收报告、结项证书等主要业绩材料;科研奖项成果类,需上传获奖证书、获奖文件、成果鉴定证书等;论文及著作类,需上传封面、目录、正文与加盖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检索页等资料。未经互联网上检索、验证的著作和论文只作为评审参考条件。
以上业绩材料,内容须与生态环境保护专业技术领域相关。
申报人员要按照职称平台网上所列项目一一填写,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资料,不要出现漏项、上传材料不完整、信息错填等情形。报告、文件、论文、论著等材料原件要完整扫描上传,不要仅扫描上传封皮及目录。
(五)申报政策
1、在河南工作满6个月且与用人单位(含中央驻豫单位以及在河南域内注册的省外分支机构)签订了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属地(注册地)管理原则,均通过本人工作单位申报职称评审。委托评审人员,提交国家部委、中央企业总部人事部门或者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有委托资质部门出具的委托代评函,经同意后可参加我省高级职称评审。
2、依据职称评聘“绿色通道”条件申报、年限破格申报、外省委托评审等人员申报高级职称,应经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省直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工程系列中非公有制领域无职称人员,大学本科以上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4年,可直接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省人才交流中心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驻郑非公领域工程技术人才的职称申报审核工作),非逐级申报(含越级申报、无职称直接申报等)应经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省直主管部门审核,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监督并抽查。
审核完成后申报人上传审核备案扫描件《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备案表》或者《河南省破格申报职称备案表》,再进行网上申报。
3.实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我省全面推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实行“一票否决”。对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
三、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通知到所属事业单位和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收到通知的单位应及时将通知精神告知今年参加申报环保工程专业高级职称的所有人员。申报人员申报完成后,及时登录个人账号,查看答辩时间通知。
(二)由于网络申报时间不可更改,请所有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在公布的申报审核时间内通过河南职称工作信息平台报送申报人信息,请务必遵守,按时申报和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时间:10月11日至10月22日提交评审材料,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应在10月28日前再次提交审核。
现场确认时间:10月25月至11月5日。
审核时间:10月11日至10月28日,各单位务必于10月28日前完成审核任务,超出规定时间未提交审核结果的,将影响申报人参加评审。
报送材料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学理路10号 省生态环境厅1810房间
联系人:赵珂 蔡丽
联系电话:0371-66309072 66309117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职称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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