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关于农村黑臭水体(国家级)排查结果的公示。全文如下:
根据生态环境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826号)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的通知》(土壤函〔2020〕5号)要求,全省13个市(地)、县(市、区)政府,组织人员对辖区行政村村民主要集聚区500-1000米范围及群众反应强烈的农村黑臭水体进行了排查。按照《2021年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环保土壤函〔2021〕287号)要求,现对排查出的国家级(水域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监管清单的水体,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欢迎广大群众对排查结果进行监督,如发现新的农村黑臭水体,请及时拨打监督举报电话:12369。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9月27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