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明确了“十四五”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能耗双控制度的主要内容,以及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路径。
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3.0版能耗双控制度正式实行,对浙江意味着什么?浙江又将采取怎样的举措,以能耗双控制度的有效实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9月23日,浙江日报记者采访了浙江省能源局相关负责人。
记者:“十四五”时期,浙江能耗双控面临哪些新形势?
浙江省能源局负责人:“十三五”时期,我省以2.5%的能源消费增速支撑了6.5%的GDP增速;2020年以占全国5.0%的,产出占全国6.4%的GDP、8.6%的税收收入和9.4%的城镇新增就业人口,能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
“十四五”时期是我省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时期,能源资源安全保障责任重大,能效提升任重道远。
“十四五”时期,在碳达峰目标下,统筹推进经济发展、能源安全、碳排放、居民生活,加大结构节能和能效创新成为一项新任务;
在建设“重要窗口”过程中,研究制定浙江产业能效技术引领性和准入性标准,推动能源资源向省重点平台、重点行业和优势项目优化配置,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成为能源资源领域一项新课题;
我省传统高能耗产业在经济体系中的占比仍然较高,同时,随着全社会生活品质提升和电气化水平的提高,能源消费将在一定时期内呈现刚性增长趋势,能源消费将进入高平台期,加强能源资源安全保障面临新挑战。
记者:“十四五”开局之年,浙江能耗消费增速过快,原因为何?
浙江省能源局负责人:浙江是经济大省,也是能源资源禀赋小省,2020年一次能源资源自给率只有7%。一直以来,能源资源安全保障问题都是困扰浙江发展的重要问题。
今年上半年,全省经济恢复态势良好,但各地能耗增速快、增量大,尤其是八大高耗能行业用电增速达到20%以上,能耗过快增长和用能结构变化,给全省能源资源安全保障和能耗双控形势带来十分严峻的挑战。
尤其在高耗能高排放(下称“两高”)行业,这种过度依赖能源资源消费和付出环境代价的产业发展模式是不可持续的,出现这种问题的主要原因仍然是发展理念的转变和落实问题。
从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新上项目看,对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办法不多、决心不大,还是处在发展“两高”项目路径依赖的老路上,没有把能耗、能效、碳排放约束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和工作衡量标准,报成绩讲经济指标的较多,谈工作讲到提能效减排放的较少。
部分高耗能企业社会责任不够,仍然走发展高耗能项目的老路子,未能统筹处理好产业结构调整与绿色低碳高效转型的关系,有些企业未经能评、环评等,违法违规上马“两高”项目;有些企业未经节能、环保验收就投入生产、使用;有些企业新上高耗能项目甚至规避用能权交易。
记者:在能耗双控与双碳目标背景下,浙江如何统筹兼顾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浙江省能源局负责人:近期,部分地方政府为遏制高耗能行业能耗过快增长,根据能耗双控进度,组织开展高耗能企业用能预算管理、有序用电和错峰生产等措施,这是对原有忽视节能减排工作的纠偏措施,但必须注重方式方法,避免“一刀切”“简单化”等做法。
能效提升本就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实现绿色高效可持续发展也是浙江长久以来追求的发展目标。
但在这个过程中,要坚持依法依规,按照《节能法》《环保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和国家最近出台实施的《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等,依法严肃查处在节能审查、生态环保、土地利用等环节存在问题的项目,坚决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
要充分听取企业意见,做深做细工作,加强与地方供电公司的协同,对用能大户逐一开展调查研究,充分考虑安全生产、员工就业、合同履约、上下游影响等因素,精准施策,共同落实能耗双控目标要求。
目前,从整体上看,不符合条件的“两高”项目整改工作进展总体平稳有序,高耗能行业用能管控正在扎实推进,能耗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一定遏制。
记者:《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中提到,坚决管控“两高”项目,下一步,我省将采取哪些措施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浙江省能源局负责人:“两高”项目是做好能耗双控和碳达峰碳中和的核心问题,只有从源头上遏制住“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才能为能耗双控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实现打下扎实基础。
今年7月,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经信厅、省能源局组织开展“两高”项目专项清理整治,发现了部分地区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工作滞后,管理制度制订不及时,项目排查工作不力,个别地方逆势上马“两高”项目,监管弱化甚至边缘化,审批管理权限下放后,事中事后监管没有及时跟上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把遏制地方“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作为能耗双控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中之重,从加强“两高”管理、提高准入标准、调整产业结构、实施绿色电价等方面主动施策。
加强“两高”管理方面,将开展“两高”项目执纪监督、专项审计、专项督查。提高新上产业项目能效准入标准,加强年综合能耗5000吨以上项目的节能审查和能耗指标来源审核。同时,强化高耗能缓批限批区“两高”项目管理,问题项目不得纳入省投资计划。
产业结构调整方面,对地方谋划新上石化、化纤、水泥、钢铁等高耗能行业项目进行严格控制,实行产能和能耗减量等量替代。开展“亩均论英雄”评价,开展高耗低效行业整治。同时,优化数据中心项目布局。
绿色价格政策方面,更多运用价格和市场手段促进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制订出台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和单位产品超能耗限额标准惩罚电价政策。
另外,对地方新上“两高”项目实行送电前,电力部门要验收能评、环评等审查审批手续,对手续缺失的项目不得验收通电。
延伸阅读:
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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