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永顺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PPP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于2021年7月28日在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开评标工作,经评审小组评审,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排名第一。
2021年8月26日-8月27日项目实施机构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成立专门的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与评审报告推荐排名第一的社会资本就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通过谈判,2021年9月9日,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定谈判备忘录,并最终确定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为预中标、成交社会资本,2021年9月13日至9月18日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示期内无质疑投诉,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永顺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PPP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永顺财采计2020-093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资格预审公告时间:2021年1月15日
5、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2021年2月7日
6、资格预审结果公告时间:2021年2月18日
7、邀请函(代招标公告)时间:2021年6月30日
8、开标时间:2021年7月28日
9、谈判时间:2021年8日26日-2021年8月27日
10、谈判备忘录签定时间:2021年9月9日
11、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时间:2021年9月13日至9月18日
二、中标成交社会资本
单位名称: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上海市青浦区香花桥街道崧秋路9号。
法定代表人:龙吉生
三、评审小组名单:
夏昌林、周菁、杨旭涛、聂华、张颂乃、李秀兰,黄怡军。
四、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
梁庆丰、王经淼、胡湘林、谢骏、肖征军、向春生、刘安江、姚茂成、杨秀双、郑红明、汪德谦、彭有志、彭权、张勇、兰陈。
五、主要成交条件:
1、中标价:
2、项目建设总投资:项目总投资约29818.12万元。
3、合作期限:
项目合同期限:30年,其中建设期为24个月。
4、项目地点: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县灵溪镇。
5、运作模式及回报机制:(1)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需要社会资本方在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内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维护;在特许经营期限内,项目投资建设形成的资产设施归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机构所有,项目公司仅享有使用权及收益权;在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时,项目公司需要将投资形成的项目资产或设备设施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机构
(2)社会资本方在项目公司中持股90%,政府方持股10%,政府方出资代表及中标社会资本方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项目公司承担责任,项目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且政府方出资代表参与项目公司分红且同股同权。
(3)本项目属于准经营性项目,适用的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投资人取得投资回报主要是通过焚烧垃圾发电上网获得的电费收入和垃圾处理补贴费。
六、公告媒介:本次中标公告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七、质疑和投诉:本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自发布之起七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永顺县政务服务中心12楼
联系人:彭先生
电 话:1390743307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田甜、王学海
电 话:0731-84446410、84447300 转2157 15581600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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