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湖北省枣阳市餐厨废弃物、城市污泥处置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预算金额6701.48(万元),本项目建设规模为150t/d,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餐厨废弃物、城市污泥处理能力各50t/d;二期增加城市污泥处理能力50t/d,本PPP项目仅针对一期处理规模实施。建设内容包括餐厨废弃物、城市污泥收运系统、预处理系统、厌氧消化处理系统、脱水系统、干化系统、气体储存与脱硫系统、沼气发电系统、热力系统、水处理系统、除臭系统及配套设施等。详情如下:
枣阳市餐厨废弃物、城市污泥处置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枣阳市餐厨废弃物、城市污泥处置PPP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襄阳市高新区邓侯路8号(航天路与邓侯路交叉口)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X2021025
2、采购计划备案号:枣采办备案【2021】ZFC418C
3、项目名称:枣阳市餐厨废弃物、城市污泥处置PPP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6701.48(万元)
6、最高限价:0(万元)
7、采购需求:
(1)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规模为150t/d,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餐厨废弃物、城市污泥处理能力各50t/d;二期增加城市污泥处理能力50t/d,本PPP项目仅针对一期处理规模实施。建设内容包括餐厨废弃物、城市污泥收运系统、预处理系统、厌氧消化处理系统、脱水系统、干化系统、气体储存与脱硫系统、沼气发电系统、热力系统、水处理系统、除臭系统及配套设施等。
(2)投资规模: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总投资6701.4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230.0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16.61万元,预备费298.19万元,建设期借款利息126.6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9.97万元。本项目拟融资金额为4691.48万元,融资年利率不超过 5.40%(按 2021 年4月份5年期以上 LPR,即4.65%,上浮75BP)。项目建设内容最终以本项目经政府职能部门批复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为准。
(3)项目实施机构:由枣阳市人民政府出具授权文件,授权枣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前期工作,负责项目的采购工作,与中标社会资本签订项目合同,进入运营期后,实施机构将组织财政局、PPP办公室、环保局等部门组建绩效考核小组,负责项目公司的绩效考核。
(4)采购内容: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为建设、运营及移交(BOT)的政府合作社会资本。项目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投资及经营主体,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一体化运作。本项目处理对象包括餐厨废弃物、城市污泥,其中:餐厨废弃物处理服务范围为枣阳市中心城区及乡镇集镇,污泥处理服务范围为全市市政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泥。项目公司负责完成餐厨废弃物及其收运系统(含收运车辆、垃圾桶及其他收运设备)的运营及维护,完成城市污泥处理设施的运营及维护。完成餐厨废弃物的统一回收、运输处理以及粗油产出、沼气发电等工作。
(5)股权结构:由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在枣阳市注册成立项目公司,中选社会资本方以货币方式占股90%,政府方出资代表出资占股 10%;项目公司注册资本2010.00万元,与项目资本金等额,占项目总投资额的29.99%,政府方出资代表按照股比进行利润分配。
(6)项目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推进项目建设。由社会资本方全资在枣阳市注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融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及设施维护,项目合作期满将项目整体资产无偿完好移交给枣阳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政府方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配套手续办理,协助项目公司办理并获得有关政府部门要求的与本项目有关各种项目的批准及验收手续,同时对项目公司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8、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总合作期限为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如遇建设期调整,保持合作期限不变的情况下运营期相应调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需的人员、资金和专业技术等能力,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服务;
(2)供应商有能力现金出资设立项目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不少于满足项目资本金(2010万元)要求的银行存款证明或资金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中至少有一方满足本资格要求);
(3)供应商近五年(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日处理规模≥100吨的城乡固体废弃物处理项目的投资或设计或施工或运营业绩。(提供合同主要页面,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中至少有一方满足本资格要求);
(4)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的网页查询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须满足本项要求);
(5)提供 2021 年 1 月至今任意连续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须满足本项要求)
(6)提供 2021 年 1 月至今任意连续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须满足本项要求)
(7)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附件;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的则不提供;(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须满足本项要求)
(8)供应商须提交对本项目报名材料均真实有效的承诺函,承诺如提交虚假材料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承诺函格式自拟;
(9)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等责任义务;
2)联合体一旦组建,并签署提交《联合体协议》,投标期间不得更改;
3)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独立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社会资本招标活动;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不得变更;
5)所有响应文件以联合体牵头方签字盖章即可,但联合体协议必须经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有效;
6)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10)上述条件中,与申请人组成联合体的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关联公司的资质和业绩不能认为该申请人的资质和业绩。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时间:2021年09月14日至2021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襄阳市高新区邓侯路8号(航天路与邓侯路交叉口)
3、方式:
现场领取,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格和履约、服务等能力证明材料原件:
(1)法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
(2)本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明文件;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以上证明文件在购买预审文件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可详见附件)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均可参与本PPP项目投标。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1或□2)
1、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2、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则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1年09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襄阳市高新区邓侯路8号(航天路与邓侯路交叉口)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2021年09月29日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单价和费率,因公告中无法填写单价和费率,故填写为0。具体最高限价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枣阳市城管局
地址:枣阳市书院街104号
联系方式:0710-6338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锦鑫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高新区邓侯路8号(航天路与邓侯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158710031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鑫
电话:0710-3710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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