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发布《关于开展全省铸造产能公告和置换相关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
《关于开展全省铸造产能公告和置换相关工作的通知》
晋工信装备字〔2021〕132号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各市工信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
根据《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全省铸造产能公告和置换工作的通知》(晋工信装备字〔2021〕94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报送材料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能公告
请各市工信局会同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负责本区域内的铸造产能核定上报工作,按通知要求报送产能清单(附件1,2),同时应附每户企业铸造产能公告申请报告(附件3),报送文件一式八份(含汇总扫描电子版),分别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4份)、省发展改革委(2份)、省生态环境厅(2份)。产能公告申请第一批报送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15日,第二批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30日,第三批截止日期为2022年2月28日。
二、产能置换
我省第一批铸造产能公告后,即可按照《通知》要求开展产能置换项目报送工作。产能置换项目应按照本通知附件4格式上报,文件一式四份(含汇总扫描电子版),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装备处 薛志勇 张春英0351-3030060
省发展改革委 : 工业处 胡 明 0351-3119332
省生态环境厅 : 环评处 段 军 0351-6371112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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