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浙江省桐庐富春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清洁排放提标改造特许经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为物产中大公用环境投资有限公司,项目预算总金额为13402.8万元。
桐庐富春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清洁排放提标改造特许经营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桐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名称:桐庐富春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清洁排放提标改造特许经营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桐庐富春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清洁排放提标改造特许经营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34028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桐庐富春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清洁排放提标改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由中标的社会资本方负责投资、建设、运营及到期移交桐庐富春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清洁排放提标改造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34028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符合原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桐庐富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一期、二期TOT,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BOT)特许经营协议》“9.5 更改出水排放标准”条款约定“因执行甲方要求改变污水处理出水水质标准,而增加的运营成本或资本支出,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由现社会资本方实施本清洁排放提标改造项目,与原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相符。2、技术改造与原有设施具有不可分割性:根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采用对一二期污水处理原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的技术方案,本项目与原污水处理设施具有不可分割性。3、项目经济性及政府方管理的便捷性:本清洁排放工程与原一二期污水处理工程由同一个社会资本方投资、建设、运营、管理,避免了交由不同的社会资本方建设运营时边界不清、互相扯皮、难管理的问题,对项目出水达标的监管更易理清责任。有利于解决政府方的协调监管难题,保障项目稳定运行,提高项目的社会效益及环境效益。同时,由同一个社会资本方建设运营,相比建设独立清洁排放设施,节省项目建设投资、节省项目运营成本(如人工费等),最终体现为节省政府方支付的污水处理费,具有更好的经济效益。4、土地局限性:本项目周边无可用新增用地,如建设独立的清洁排放设施,需要调整土地规划、同时增加土地成本,本项目土地具有局限性。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的要求,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物产中大公用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1366号万象城2幢28层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9月08日 至 2021年09月1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桐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7164217815
传 真:/
地 址:桐庐县迎春南路333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桐庐县财政局
联 系 人:方翔
监管部门电话:0571-58507058
传 真:
地 址:桐庐县春江路688号财税大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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