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联合泰兴农商行与人民银行泰兴市支行,成功发放了全省首笔500万元碳排放权配额质押贷款“碳权贷”,先行先试助力地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动绿色金融开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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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发放江苏省首笔“碳权贷” 十一万吨碳排放权配额换来五百万元贷款

2021-09-03 08:45 来源: 中国环境报 作者: 李苑 石志广

近日,江苏省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联合泰兴农商行与人民银行泰兴市支行,成功发放了全省首笔500万元碳排放权配额质押贷款“碳权贷”,先行先试助力地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动绿色金融开新局。

“碳权贷”是金融机构以生态环境部门核发的碳排放权配额为质押,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发放的贷款,是排污权质押融资家族新的一员。此次“碳权贷”的对象是位于泰兴经济开发区的某化工企业。企业拥有自备电厂,是全国首批取得碳排放权配额的企业之一。在得知企业尚有碳排放权配额未使用后,泰兴生态环境局和泰兴农商行第一时间主动沟通联系,为其设计了以碳排放权配额质押贷款的“碳权贷”业务,企业以11万吨碳排放权配额提供质押,获得泰兴农商行专项“碳权贷”贷款500万元,不仅解决了企业的资金困难,也充分体现了碳排放权的真正价值。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局长郑逸新说,绿色金融的发展有利于充分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撬动企业不断提标升级改造,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促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早日实现。绿色金融也为破解环境治理难题提供了新的思路,有助于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绿色产业,加快推进环保、新能源、节能等领域的技术进步和创新。

近年来,泰兴市积极运用财政、金融等经济手段,引导激励、倒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绿色发展。2017年,当时的泰州市泰兴环境保护局与人民银行泰兴市支行签订发展绿色金融合作协议,建立金融机构与环境保护部门联动协商机制,对被评为红、黑等级的企业,银行不予受理其贷款申请;对被评为黄色等级的企业,限制其贷款数额。同时,联合金融机构开展排污权质押贷款融资试点,将排污权从“沉睡的资产”变成“流动的资本”,先后有多家企业成功获得排污权质押融资,实现企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双赢”。

2020年,泰兴生态环境局还协同人民银行泰兴市支行出台了全省首个地方性绿色金融标准,即《泰兴市企业融资绿色评级办法》和《泰兴市项目融资认定办法》,进一步加大对生态建设、污染治理有关的工程项目扶持力度,大力扶持与转型升级有关的改造项目,推进产业向精细化、循环化、绿色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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