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电磁辐射环境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详情如下: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我省电磁辐射环境自动监测,我厅组织制订了浙江省环境保护地方标准《电磁辐射环境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21年9月30日前反馈我厅(逾期未反馈的,视作无意见)。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厅网站(http://sthjt.zj.gov.cn)“政府文件”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辐射处 朱 玲;电话:(0571)28913068;传真:(0571)28869000; 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310012);电子邮箱:595231396@qq.com。
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 穆晨旸;电话:(0571)28065861;传真:(0571)28869200;地址:杭州市文一路306号(310012);电子邮箱:mcy@rmtc.org.cn。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8月27日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生态环境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
浙江省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
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浙江省辐射防护协会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国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森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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