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财政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申报范围为纳入《全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21年度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湘建村函〔2021〕64号)的项目以及纳入2020年考核清单但未安排奖补资金的项目。
详情如下:
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财政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相关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按照《全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财政奖补办法》(湘财建〔2020〕42号)要求,现就2021年度全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财政奖补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纳入《全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21年度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湘建村函〔2021〕64号)的项目。
2.纳入2020年考核清单但未安排奖补资金的项目。
其他未列入清单的项目不纳入本次申报范围。
二、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
1.已完成乡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专项规划,并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复。
2.已完成可研立项批复。
3.已纳入《全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21年度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湘建村函〔2021〕64号),并在2021年完工。2020年已完工但未安排奖补资金的考核项目。
4.项目已完成建设投资超过50%。
5.项目建设和运营责任单位已经明确。
三、申报材料
(一)资料内容
1.市州乡镇生活污水处理主管部门、市财政局联合申报报告及项目汇总表(附件1)。
2.乡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专项规划批复和项目可研立项批复文件。
3.项目完成建设投资超过50%的相关证明材料(附件2)。
4.县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或计划(应明确建设模式、资金来源、建设和运营责任单位等)。
(二)资料要求
所有申报资料均通过湖南省乡镇污水治理信息平台(/hnxzws/hunangis/hnWater/login.html)报送,无需另行报送纸质材料,之前已在信息平台上传的资料,若无更新,无需重新报送。
项目申报单位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时效性负责。请各市州乡镇污水治理主管部门认真对待项目申报工作,严格把关。
(三)申报方式
项目所在地县级乡镇生活污水处理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就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提出申请,由市州乡镇生活污水处理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汇总审核并联合行文,2021年8月30日前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申报基础补助。其他申报材料电子版于8月28日17点前在湖南省乡镇污水治理信息平台上报。
联系人:
省住建厅赵鹏凯0731-88950316
省财政厅肖阳0731-85165333
附件:1.2021年度全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财政奖补资金项目汇总表
2.县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投资情况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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