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江苏各级公共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节约型机关建设,健全制度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强化创新驱动,推动绿色转型,节能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数据显示,过去五年,全省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用水量分别下降36.91%、19%、38.04%,全面完成“十三五”公共机构能源和水资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双控”目标,工作成效位居全国前列,省领导予以充分肯定,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通报表彰。
奋进“十四五”,踏上新征程。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王斌表示,将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强化绿色低碳发展导向,纵深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示范表率作用,引领带动全社会形成节能环保、绿色低碳、勤俭节约、文明健康的工作和生活方式,为担负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新贡献。
制度标准更加完善 基础建设全面夯实
近年来,江苏统筹谋划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协调推进党政机关和教科文卫系统节能工作。先后出台《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办法(暂行)》《关于推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的意见》《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基础信息填报指南》等,对《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进一步细化、实化、具体化。
与此同时,修订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标准,制订节约型机关等示范创建评价标准,发布公共机构集中办公区以及学校、场馆、医院等公共机构2个能耗定额省级地方标准。积极推动长三角公共机构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牵头组织长三角地区公共机构节能示范案例汇编,参与编制三省一市公共机构绿色数据中心评价规范。
底数动态更新,工作才能有的放矢。江苏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持续、全覆盖采集节能信息。截至目前,已对全省32124家公共机构采集8.78万栋建筑信息、506.03万件(套)用能设备信息和超过20.13万条节能宣传、改造等信息,实现管理对象全覆盖。建立省、市、县三级能耗数据会审工作模式,保障数据准确性、科学性,为加强工作指导提供了重要依据。
监督考核持续深入 示范创建成果丰硕
地域、类型、行业的差异,决定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必须分类管理、系统推进,更加精准、更加高效。江苏按照独立办公、合署办公、能源资源其他消费方式单位等类别,采取差异化考评。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省教育厅、省卫健委分别出台指导意见,推动教育和医疗卫生系统公共机构扎实开展节能工作。以信息化手段结合常态化检查,推动公共机构全面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十三五”期间,共组织对设区市65个(次)、县(市、区)104个(次)、具体公共机构1094个(次)进行工作考评和专项核查,促进各项措施落细落实落到位。
节约型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创建,是推进节能工作的重要抓手。江苏坚持“好中择优、优中择精”遴选创建对象,坚持“单位主创、各级帮扶”推动工作落地,坚持“突出成效、树立标杆”促进全面发展。
“十三五”期间,创建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2批94家,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2批12家,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6家;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5批547家,省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2批120家,省水效领跑者7家,省级机关节水型单位54家。全省超过4131个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占总数的59.52%,超额完成40%的阶段目标任务。
创建中涌现出江苏省人民医院、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盐城市行政中心、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江苏省海州高级中学等优秀代表,带动引领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基础工作更加扎实、节能监管更加智能、节能改造更加多元、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和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应用更加广泛。
节能技改全面推广 多种模式灵活多样
提高公共机构运行绿色低碳水平,必须发挥好市场和政府作用。江苏聚合资源、多方协同,持续推进管理创新、技术创新,走出了一条政策引导、市场主导、机关示范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之路。
过去五年,全省公共机构累计投入财政性资金10.72亿元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实施既有建筑围护结构、空调通风系统等节能改造面积超过3705.03万平方米,安装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1574台,实施数据中心改造项目65个。
与此同时,引入社会资金8.5亿元,实施各类合同能源管理项目454个,推广应用各类新产品、新技术和新能源,形成5.78万吨标准煤的年节能能力,既提高了能效水平,还助推了绿色产业发展。
为提高节能技术改造的综合效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指导4个地区创建“集中统一组织合同能源管理示范区”,创建数居全国前列。
南京市秦淮区的“大小项目搭配整合”,无锡市滨湖区的“以老促新”,盐城市大丰区的“公共机构为主体、国有投资平台出资金、节能服务公司实施改造”,徐州市贾汪区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各具特色、成效显著,积累了好经验好做法。其中,秦淮区采取节能效益分享型模式,节能服务公司投资约800万元开展技术改造,总体节能率预计可达15.63%,节能量约180万千瓦时/年。
抓紧抓好“关键小事” 垃圾分类落细落实
垃圾分类不是小事,既关系到民生,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题中之义。作为全省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主管部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加强部门联动、畅通各个环节,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凝聚力量,重视源头减量、加大终端处理,强化技术支撑、完善制度保障。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出台《江苏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标准》,涉及3个方面、23项工作,推动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省级机关、各设区市分别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实际,围绕垃圾分类各环节和垃圾类型,制定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形成职责清晰、管理科学、流程优化、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模式。比如,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垃圾分类投放处置要求、垃圾分类工作流程和标准,以及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处理台账等。
为营造良好氛围,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南京、苏州参加全国“46城万人志愿者”、江苏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媒体行等活动,建立14支志愿者队伍,推动垃圾分类全覆盖。省级机关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垃圾分类“每日一题”知识竞赛,增强机关干部职工环保意识、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经过努力,2018年底,全省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2019年底,省属高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2020年底,全省公共机构全面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深入实施“八大工程” 奋力开创新局面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公共机构节能面临新任务新要求。
“对照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各项要求,落实建设美丽江苏的各项任务,公共机构要继续当表率、做示范、走在前。”王斌表示,“十四五”期间,将坚持系统推进与分类施策相结合、指标考核与结果运用相统一、创新引领与绿色转型相融合、目标要求与服务需求相适应,努力实现目标管理更加科学、治理体系基本完善、市场机制广泛运用、表率作用更加突出,为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供更多“江苏经验”。
仔细研究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十四五”规划,其前瞻性、引领性、专业性都很强。“十四五”期间,江苏将引导行为节能,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在干部职工中培育节约理念、养成节约习惯、形成节约文化;强化管理节能,明确目标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加快节能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推进科技节能,加大新产品、新技术、新能源应用;坚持依法节能,逐步形成管理规范、覆盖全面、操作性强的法规制度体系。
循着这样的思路,江苏将深入实施“八大工程”:碳达峰碳中和示范工程、能耗统计监测工程、绿色创建工程、新产品新技术新能源推广应用工程、绿色办公工程、绿色食堂工程、绿色数据中心工程、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力争到“十四五”末,全省公共机构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55万吨标准煤、用水总量控制在5亿立方米以内、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在1045万吨以内。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人均用水量与2020年相比,分别下降6%、7%和7%,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7%。
当前,党史学习教育正在扎实开展。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红色传承 绿色发展”宣教活动,以“继承发扬勤俭节约传统 积极践行绿水青山理念”为主题,从党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奋力开创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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