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碳市场”)满月。上海环交所数据显示,截至8月13日,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累计成交量651.88万吨,累计成交额3.29亿元。

首页> 大气治理> 碳交易> 评论> 正文

碳交易开市“满月” 碳交易的财富密码才刚刚解锁

2021-08-19 09:57 来源: 环球网 作者: 陈超

8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碳市场”)满月。上海环交所数据显示,截至8月13日,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累计成交量651.88万吨,累计成交额3.29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全国碳交易量首月出现价涨量缩。据证券时报报道,首日成交410万吨后持续走低,最低至6001吨。碳交易量是否会继续萎缩?放眼全球,碳交易又该何去何从?我国能源行业是否做好了准备?如何抓住用好关键期窗口期等成为市场热议话题。就此,环球网记者采访了中国石油国家高端智库研究中心专职副主任、学术委员会秘书长吕建中。

交易量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与欧美等运行时间相对更久、更成熟的碳市场相比,我国碳市场建设还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吕建中认为,目前的碳交易量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据业内人士透露,由于企业需要开立交易账户、登记账户和资金账户,企业内部流程较长,部分企业目前正在开户中。同时,相当一部分企业,此前没有参加过地方试点,初次接触碳市场,对碳资产管理的认识不足,碳资产管理的流程还不完备,入市交易相对谨慎,这些都导致了此次碳交易量不大的局面。

目前,碳交易尚处于起步阶段。全国碳交易市场首批仅纳入电力行业,之后将会覆盖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和国内民用航空等七个行业。同时,行业扩容、机构投资者入市等工作也在加紧推进中。业内普遍认为,随着更多控排企业进场交易,再加上机构投资者被允许入市交易,碳市场有望达到初步活跃的状态。

何以见得?

因为碳积分正在成为可以变现的财富。近期,工信部发布的《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实施情况年度报告(2021)》(以下简称“报告”)显示,新能源乘用车平均单车积分逐年走高,同时新能源汽车积分交易规模也在逐年走高,2018年到2020年交易总金额达到31.7亿元。其中,2020年交易单价普遍高于1000元,部分超过3000元。

报告称,2018年到2020年累计交易426万分,交易总金额达到31.7亿元,其中2020年交易规模为215万分,交易额为25.9亿元,同比增长40%。对于造车新势力而言,出售积分亦被视作弥补亏损的有效途径。

以“卖碳翁”特斯拉为例。碳排放积分所获收入,是特斯拉财报中的一项。2020年,特斯拉通过出售碳积分获得15.8亿美元的营业收入,而这一年特斯拉的净利润为7.21亿美元。也就意味着,如果没有这部分额外收入,2020年又会是特斯拉亏损的一年。根据媒体报道,特斯拉在中国每出售一辆电动汽车,可获得5个碳积分。2020年,特斯拉拿到近70万个碳积分。

CCER,潜力巨大的“宝藏”

值得一提的是,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两类基础产品,一是配额,二是CCER。吕建中介绍,企业如果超过了国家给定的碳配额,除了向其他企业购买之外,也可以通过采用新能源的方式自愿减排,这种自愿减排量经过国家认证后,称为CCER。它可以在控排企业履约时用于抵消部分碳排放使用,不仅可以适当降低企业的履约成本,同时也能给减排项目带来一定收益,促进企业从高碳排放向低碳化发展。

特别是近期,生态环境部正在组织修订《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北京绿色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开对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进行招标,这表明全国自愿减排(CCER)市场也将加速落地,风光新能源等CCER项目开发认证也有望重启,中国碳市场体系将更加完善。

“CCER给光伏、风电、水电等新能源企业带来利好。新能源企业可以通过出售CCER获得收益。”在吕建中看来,每个行业都不是孤岛,各个行业通过投入产出关系互为上下游,某一个行业的政策变化或是技术变革会在生产网络中传递。随着煤电逐步从主力电源转为调节电源或保障电源,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将成为电力行业主力,多样化储能行业迎来历史性发展机遇。

吕建中指出,碳市场允许合格的投资机构和个人在条件成熟时参与交易,不仅可以帮助其对冲气候风险,寻求气候友好型项目的新投资机会以支持低碳转型,同时随着CCER市场的逐步完善,企业使用其进行履约可以降低成本,并同时推动自愿减排活动。

同时,吕建中指出,环保服务及碳消耗相关产业也将获得大发展机会。一是回收利用、节能提效相关产业;二是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碳汇等相关产业。普华永道测算,到2060年,中国能源系统的碳中和累计投资将达到122万亿元,带动的整体投资规模将超过410万亿元。

传统能源行业面临“大考”

从行业排放来看,电力与热能、工业和交通是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最多的行业。虽然当前碳市场仅纳入2162家电力企业,但从前期以及目前碳市场的动作来看,其他能源行业,包括石油石化行业也已活跃在碳市场前线。

据悉,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乌鲁木齐石化、锦州石化、中油电能参加了首日碳交易活动。中国石油所属8家企业成为碳市场交易主体,均将在碳市场内进行碳配额线上交易,并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注册登记系统内,向省级生态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配额清缴。

吕建中介绍,我国能源行业碳资产管理已初步形成了以国家法律约束和企业内部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2014年5月,中国石化发布了《中国石化碳资产管理办法(试行)》,这是中国企业首次为碳资产设定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的主要意义在于加强碳资产管理、实现碳资产价值,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战略,并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为碳资产管理确立了组织框架。下一步,传统能源企业或其下属单位,将被纳入碳市场交易。由于我国能源企业的碳资产管理起步较晚,特别是中央企业跨地域、跨行业经营,一些单位对碳交易还采取观望态度,缺乏在碳资产管理方面的理论指导和实践准备。

吕建中表示,在发展战略层面,目前已有部分能源企业开始尝试进行碳资产管理,但仍需提高碳资产管理意识及管理能力。需要在管理层面把碳减排目标纳入企业发展战略的综合决策和投资成本,从战略高度上重视碳资产管理,强调低碳在价值创造、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突出地位。在管理标准层面,目前国内能源企业都有各自的企业标准,有一定的数据计量基础,但还需将企业现行温室气体核算标准与之对接,按照发改委指南与报告要求,调整核算方法、参数,高效出具符合格式与内容要求的报告报表,分批、有序推进地区公司碳盘查能力建设工作,同时针对企业自身情况出台碳资产管理办法。

从总体看,碳交易市场启动后,将有利于能源行业节能减排布局加速。“传统能源行业应主动作为,不断提升减排意识,推动整体产业升级。”吕建中建议,一方面,应加强顶层设计,强化低碳战略发展。低碳发展不仅是企业必要的社会责任,在碳市场的背景下也会给企业带来额外收益。另一方面,要鼓励企业开展多元化能源供应业务,全力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有序推进能源低碳化转型。

不过,吕建中也坦言,从行业整体来看,由于行业中不同企业的减排能力有很大差距,减排能力弱的企业排放缺口会持续增加,购买排放额度会进一步加重企业成本负担,而减排能力强的企业不但不会有缺口,还可以通过交易富余额度获得收益,因此行业分化难以避免。

“行业龙头企业竞争力会进一步增强,最终结果是行业集中度的进一步提升。因此,碳交易市场启动后,排放配额的刚性约束和碳交易的市场机制必然会促使行业更快走向碳达峰、碳中和,行业中的企业需要更加注重技术创新,通过减排技术的开发应用以及产品结构的升级来平衡碳交易带来的成本上升。”吕建中认为,传统能源行业应加大低碳技术和低碳能源技术创新力度,重点研发节能与提效、减排与资源化、CCUS 等节能低碳技术。

那么,能源企业该怎么做?

吕建中建议,首先要健全行业基础数据管理体系。“能源行业生产流程繁琐、能耗数据庞杂,加强对能源企业碳资产的管理对碳市场的建立具有积极作用。各能源企业应全面开展碳盘查并成立专门的碳资产管理机构和数据库,将每年碳盘查数据加以记录和总结,将有利于全行业碳资产信息的掌握,从而帮助企业在碳交易过程中规避风险、提高企业竞争力。”吕建中说。

其次,加大研发力度,加强人才培养,加快技术革新。吕建中强调,要提高能源企业在碳交易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必须技术先行。吕建中称,“环保法规日趋严格,传统能源行业转型发展压力巨大,新能源的发展是大势所趋,传统能源企业在做精做强主业的同时,有必要着眼于新能源、新材料和低碳节能等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此外,还应重视内部低碳领域人才的培养,把能源行业的特点同碳交易规则结合起来,积极创新探索切实可行的低碳发展之路。”

再次,加强政策支持力度。近年来国内各大能源企业越来越重视低碳发展,基于国家的低碳发展战略纷纷制定了符合本企业的低碳发展策略,如中国石化相继开展了“碧水蓝天”计划和“能效倍增”计划,中国石油发布了生态文明建设“1+3”行动纲要,中国海油发布了《绿色发展行动计划》。这些战略的实施往往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需要有必要的政策支持,鼓励企业基于清洁发展机制、自愿减排机制和碳配额等开发碳远期产品、碳质押产品等,以加大能源企业的绿色融资,加速能源行业的绿色低碳发展。

最后,加强国内外合作。吕建中认为,国际能源公司在世界碳交易市场的背景下,对低碳技术研发的起步较早,例如英国石油公司 BP已成立多个专门的低碳能源业务部门以应对低碳发展,埃克森美孚通过有效的投资和运营效率管理实现产品和服务的低碳化和绿色化,雪佛龙公司根据自身特点制定短期和长期战略以应对低碳经济的需要等。国内能源企业可以加强国际能源公司的合作,借鉴它们的先进经验,有效规避风险、少走弯路,实现传统能源行业高质量创新转型发展。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