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今年底,重庆城市建成区内75%以上的街道(镇)和40%以上的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
2025年底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到2021年底,全市城市建成区内75%以上的街道(镇)和40%以上的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8%以上,中心城区以外区县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家庭厨余垃圾有效分出比例达到城市生活垃圾总量的10%以上。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进一步完善,建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和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到2022年底,全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所有街道(镇)和50%以上的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中心城区以外区县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家庭厨余垃圾有效分出比例达到城市生活垃圾总量的15%以上,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和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能力大幅提升。
到2025年底,全市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和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
加快分类投放收集系统建设 完善分类运输系统
根据《实施方案》中的重点任务,重庆将全面加强科学管理,包括推进全域覆盖,按照国家规定和标准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市级各部门负责本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规范。
重庆将推行生态设计,提高产品可回收性,开展商品生产环节增加分类标识试点,在食品、化妆品、快递、外卖等行业开展过度包装专项治理,有效减少包装废弃物;加快分类投放收集系统建设,根据生活垃圾产生量和产生类别,科学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厢房、桶站等设施设备。
同时还将完善分类运输系统,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网络,根据收集需求配足分类运输设备。提升分类处理能力,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分类处理体系,有序推进洛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加快中心城区以外区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和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新(改、扩)建工作。
发动全社会参与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青少年志愿服务队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发动全社会参与,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统筹村(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力量,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
通过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方式,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绿色学校创建统筹推进。依托各级少先队、学校团组织等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动员家庭积极参与。支持有条件的学校、社区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青少年志愿服务队。
此外还将积极创造条件,广泛动员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深入开展“文明新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培育常态开展垃圾分类相关项目的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开展公益活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引导和监督。
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 完善生活垃圾收费制度
为了健全法规制度和标准,重庆将加快出台《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完善一批配套政策措施,因地制宜细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形成一套符合重庆实际的生活垃圾管理模式。
各市、区县结合实际统筹安排预算,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点保障和支持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设、分类处理技术创新研发、低值可回收物回收、社会宣传发动等。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税收优惠。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经费保障机制。
重庆还将健全收费机制,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完善生活垃圾收费制度。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情况,逐步实行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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