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管系统”填报指导及数据审核项目竞争性磋商。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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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管系统”填报指导及数据审核项目竞争

2021-08-12 10:57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日前,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管系统”填报指导及数据审核项目竞争性磋商。详情如下:

项目概况

“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管系统”填报指导及数据审核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惠州市惠东县黄排公安花园北门格力电器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惠采【2021】SH071304

项目名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管系统”填报指导及数据审核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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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对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法人、其他组织(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的原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或依法免税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的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6)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磋商截至日前三年内供应商在“信用中国”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包括住所地所在省、市两级)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以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cn)、地方信用门户网站(包括住所地所在省、市两级)及中国政府采购网(.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被修复或未上传,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分包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2日 至2021年08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惠东县黄排公安花园北门格力电器三楼

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惠东县黄排公安花园北门格力电器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惠东县黄排公安花园北门格力电器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报名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纸质资料一式两份、电子扫描件一份(报名资料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磋商文件为准);所有资料的扫描件以U盘为载体提交,拷贝后退还U盘: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的原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惠州市市民服务中心7号楼

联系方式:彭小姐0752-21679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惠州市山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惠东县黄排公安花园北门格力电器三楼

联系方式:罗先生 0752-88183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电 话: 0752-8818336

原标题: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管系统”填报指导及数据审核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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