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统筹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尽快出台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坚持全国一盘棋,纠正运动式“减碳”,先立后破,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如何准确理解最新的表述“纠正运动式‘减碳’”,成为当前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实现“双碳”目标需要关注的问题。
“纠正运动式‘减碳’”为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出。自去年9月22日习近平主席提出“双碳”目标以来,中央已就双碳问题进行了二十余次决策部署。对比之前的历次“双碳”表述,本次最大的变化或新的提法就在于“纠正运动式‘减碳’,先立后破”这一句话上。如何理解这句话成为把握当前中央对双碳工作新要求的重点。所谓纠正,即是明确了之前的工作存在不正确之处。纠正的是什么,是运动式“减碳”,实际上,就是对当前喊口号、蜂拥而上,抢风口、蹭热度、追热点,甚至超出了目前发展阶段而采取不切实际的行动的一次准确警告和纠偏。
相关要求有迹可循,此次上升到政治局会议可谓进一步明确要求。从历次中央会议关于“双碳”目标的决策部署来看,中央在几个月前就已经意识到了上述运动式“减碳”问题,韩正副总理在5月26日双碳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提出:“要尊重规律,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科学把握工作节奏”,其实已经涉及了这个问题,只不过比较含蓄。7月30日最新政策要求进一步明确,且用“纠正”一词,表明近一段时间该问题有进一步严重的趋势,所以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专门就此作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前期在深度研究报告《碳达峰和碳中和:内涵、趋势与投资机会》和多次能源重磅专家系列会议中都明确指出了双碳问题要坚持有序性的原则,要循序渐进。因为碳问题本质是能源问题,能源本质的属性在于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既不能慢,也不能快,过犹不及。
如何理解“纠正运动式‘减碳’”?理解“纠正运动式‘减碳’”,需要和后一句“先立后破”的要求结合起来,即在改正当前运动式“减碳”的同时,要先把减碳的基础设施做好,在保证经济平稳运行的基础上,才能开始去减碳,而不是“先破后立”。具体来说,结合我们的观察,包括能源、部分工业品生产、部分生活物资生产等多领域都存在运动式“减碳”或“先破后立”的现象。
“运动式‘减碳’”的形式都有哪些?其实逻辑很简单、清晰,就是之前部分地区、部分行业大干快上的、不切实际的“就低碳,论低碳”行为。结合我们的观察,我们认为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将“双碳”问题短期化。“双碳”问题是中长期问题,目前离碳达峰目标还有近10年,离碳中和目标还有40年。未来的5~10年,我国将依然处在碳排放增长阶段,而后才有望逐步下降,这本质上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决定的。“双碳”目标是一个分阶段、循序渐进的过程,而非一蹴而就、一哄而上的短期计划。攀高峰不可取,不切实际的推进“减碳”与早达峰亦不可取,需要科学把握工作节奏。
二是就“双碳”搞“双碳”,没有系统化思维。“双碳”问题本质是能源问题,我国能源活动CO2排放约占CO2排放总量的90%。但能源的本质属性在于支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能源的不可能三角,即可及性、经济性、绿色低碳,也是能源发展需要兼顾的三大任务,是需要平衡的,过度的强调一点或两点都会造成其他方向上的问题,如果单纯的强调可靠性,将大幅提升火电、煤炭、油气占比,但是绿色低碳目标会受到冲击,反之如果单纯、过分强调绿色低碳,甚至不惜关停正常运转的火电机组,就容易使得能源电力的供给安全受到影响,并带来能源电力成本方面的压力。
三是用简单粗暴地一刀切关停、退出化石能源生产和消费企业来落实“减碳”。与欧美发达国家早已自然达峰(欧洲于上世纪70年代碳达峰、美国于本世纪初碳达峰)不同的是,中国的经济发展还需要高质量增长。如果简单粗暴地先破后立,通过一刀切关停合法正常生产的企业来追求“减碳”目标,那将对经济造成较大冲击,比如化肥厂、钢铁厂、水泥厂等,如果已环保达标,一刀切的关停将会影响到商品供求关系以及下游生产生活,若先破而后立,一是未必能立的起来(如今环保等政策更加严格),二是时间上可能也将出现错配,带来供需失衡的阶段性问题,就不免造成部分产品供需缺口,导致价格大幅上涨,给经济社会正常发展带来干扰。
具体到“双碳”最新要求可能对产业和金融市场的影响方面,预计双碳目标提出以来,在运动式“减碳”方式下预期过于积极的领域或将回归理性,过于悲观的领域或将得到客观看待,先破而后立不当行为产生的供给制约(主要针对中下游能源消费部门,即碳排放部门),有望得到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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