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板材7月16日晚间发布公告称,近日,间接控股股东本钢集团分别与辽宁省工程咨询集团、辽宁省城乡建设集团、辽宁容大签署《信托受益权无偿划转协议》,分别约定辽宁省工程咨询集团将其持有的慧智114号项下全部9.82亿份信托受益权、辽宁省城乡建设集团将其持有的慧智112号项下全部9.83亿份信托受益权、辽宁容大将其持有兴晟5号项下全部10.1亿份信托受益权无偿划转给本钢集团。
上述无偿划转已取得本溪市政府、本溪市国资委和辽宁省国资委的批准。本次无偿划转后,本钢集团控股子公司本溪钢铁直接持有本钢板材24.1亿股股份,占本钢板材总股本的62.02%。
本钢集团及本溪钢铁在本钢板材拥有权益的股份占本钢板材已发行股份的比例增加14.28%,合计为76.30%。本溪钢铁仍为本钢板材的控股股东,本钢板材实际控制人仍为辽宁省国资委。
据悉,本次无偿划转本钢板材的股份是辽宁省政府为了积极推动省内国有企业资产优化调整,支持鞍钢集团重组本钢集团工作,提高本钢集团对本钢板材的控制力。
本钢板材曾于今年4月15日晚公告,本钢板材接间接控股股东本钢集团通知,获悉鞍钢集团正在筹划重组本钢集团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如今,终于迎来了最新进展。
日前,辽宁省发布《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推动鞍钢和本钢等央地钢铁企业联合重组,培育世界一流钢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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