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于2021年5月印发了《“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明确统筹推进“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
生活垃圾焚烧比例进一步提升。“十三五”期间全国共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厂254座,累计在运行生活垃圾焚烧厂超过500座,焚烧设施处理能力58万吨/日。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约50%,初步形成了新增处理能力以焚烧为主的垃圾处理发展格局。根据《规划》,到2025年底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左右,城市处理能力占比65%左右。
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仍处在产能扩张时期。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2020年垃圾焚烧处理能力须达到59.14万吨/日,目前已经达到预设处理能力,而根据部分省市的中长期垃圾焚烧项目建设规划,预计到2030年垃圾焚烧日处理能力将超过120万吨/日,企业产能有望加速投放,未来几年行业仍将维持高景气度。
利用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余热发电,可减少化石能源发电的二氧化碳的排放。根据中国自愿减排信息交易平台披露的数据,目前已备案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吨垃圾发电量约为0.21-0.30MWh/吨,单位电减排量集中0.8-1.2吨二氧化碳/MWh。根据我国的电力结构,70%以上是煤发电,垃圾焚烧发电替代燃煤发电,焚烧1吨生活垃圾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量0.2-0.3吨。
垃圾焚烧减碳效应显著,相关企业有望通过碳交易增厚业绩。假设焚烧发电的平均吨垃圾碳减排量为250kg,吨垃圾发电上网电量280kwh,度电减排量为0.89kg/KWh,当CCER交易价格为30元/吨时,售电收入可增加0.0267元/KWh,业绩增厚4.11%。当CCER交易价格超过73元/吨时,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售电收入增厚可达10%。行业刚性成长确定性较强,CCER贡献额外收入。“十四五”垃圾处理结构将持续优化,中西部地区生活垃圾焚烧能力有望进一步提升。此外,CCER可增厚项目收益,企业通过市场化手段碳交易降低对补贴的依赖度,改善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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