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咸阳市武功县生活垃圾外运焚烧处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与明光路十字西北角联益中心写字楼6层6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8-0309:3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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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94元/吨!陕西武功县生活垃圾外运焚烧处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2021-07-16 15:39 来源: 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陕西省咸阳市武功县生活垃圾外运焚烧处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与明光路十字西北角联益中心写字楼6层6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8-03 09:3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HZX-FW-2021-0187

2、项目名称:武功县生活垃圾外运焚烧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8,920,600.00元

4、最高限价: 94.00元

5、采购需求: 武功县生活垃圾外运焚烧处理服务采购项目,1项, 采购预算: 8,920,600.00元, 项目概况: 垃圾压缩站建设维护运营,生活垃圾压缩、运输及焚烧处理等,本项目最高限价为94元/吨,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生活垃圾处理。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8-05 00:00:00 至 2041-08-06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企业法人应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具有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应具有身份证明文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7-19 17:00:00 止

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与明光路十字西北角联益中心写字楼6层601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购买文件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请携带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购买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并持有加盖单位公章的疫情监测承诺书,陕西省疫情防控码为“绿码”状态参加报名。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供应商拟派人员参加开标会议时须持有加盖公章的疫情监测承诺书,陕西省疫情防控码为“绿码”状态。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8-03 09:30:00

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与明光路十字西北角联益中心写字楼5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武功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咸阳市武功县普集街道办邰城路

联系人:贺科长

电话:029-3729675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雪阳

电 话:029-89166615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与明光路十字西北角联益中心写字楼6层601室

联系方式:.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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