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发改委等11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方案》。其中确定,再生水免征水资源费,用水价格由供用水双方协商确定。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山西全省城市(含县城)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到2035年,形成系统、安全、环保、经济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格局。为此,推进重点领域污水资源化利用。如,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以采用分散式、小型化的处理回用设施,对市政管网未覆盖的住宅小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的生活污水进行达标处理后实现就近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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