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贵州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黔西南州督察时发现,晴隆县全力煤矿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缺失,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在废水处理能力不足且未整改情况下,擅自停运现有废水处理设施,大量煤矿废水直排外环境,旧账未了又添新帐。
一、基本情况
黔西南州久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全力煤矿位于晴隆县大厂镇六坝田村,2015年9月取得建设项目环评批复,同年开工建设,配套建有日处理2400吨废水处理设施一套。2019年省委环保督察发现该煤矿废水处理能力严重不足,废水产生量约3000吨/日,整改方案要求限期完成超量废水治理。但截至督察进驻时,该煤矿不仅未扩大废水处理能力,还擅自停运现有废水处理设施,全部废水直排外环境。
二、主要问题
(一)督察整改不作为,久拖不决
全力煤矿在开采过程中,破坏上游区域地下水通道,导致地下水进入该矿矸石堆场区域,造成煤矿淋溶废水产生量激增,超过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大量废水直排外环境。2019年省委环保督察要求企业采取措施,于2020年年底彻底解决废水直排问题。该企业对废水直排问题置若罔闻,截至此次督察进驻时仍未采取任何治理措施。
(二)废水处理设施长期停运,大量废水直排
全力煤矿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缺失,对煤矿淋溶废水严重污染问题视而不见,整改敷衍应对,甚至擅自停运废水处理设施。经查,自2020年5月停运废水处理设施,每天约3000吨废水直排,截至此次督察进驻时已累计直排上百万吨,监测显示,外排废水铁超标约40倍,锰超标6倍以上,环境污染十分严重。
(三)相关部门监管缺位,督促指导不力
晴隆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意识不强,监管督促不力,未紧盯问题整改,在发现废水处理设施停运后,未采取任何措施进行督促整改,仅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晴隆县分局进行了现场调查,直到2020年10月经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转办该问题后,晴隆县政府才进行研究部署,但直到此次督察现场核查时,废水处理设施仍然处于停运状态。
督察还发现,晴隆县在矿区复垦区域建设了400个食用菌大棚和1个菌棒加工厂,但在建设过程中造成部分矸石裸露自燃,破坏了复垦区域排水系统,导致淋溶水量聚增,污染加重。
三、原因分析
晴隆县党委、政府对生态环保工作重视不够,推进整改缺乏责任担当,督察整改不较真碰硬,不作为乱作为。相关职能部门未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职责,监督指导不力;大厂镇对辖区内的严重污染视而不见,属地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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