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消息,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近日在“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发展绿色金融”推进会上表示,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发展排污权、碳排放权等抵质押融资业务,发展碳交易市场,提高碳定价的有效性和市场流动性,稳妥开展碳金融产品交易。
“十四五”是实现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银行业保险业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发展绿色金融,为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双碳”目标下,银行业碳金融发展如何?
机遇大于挑战
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都离不开金融的强有力支持。对金融系统自身的绿色转型来说,也是一场硬仗、一次大考,在此过程中,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
从机遇看,一是为金融业发展提供新空间。产业、能源和消费结构加快调整,与绿色低碳技术、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相关的投融资需求持续增加,银行业保险业将迎来新的业务增长点。二是为绿色转型提供新动力。银行保险机构不仅可以为绿色低碳发展“赋能”,而且绿色转型可以更好地增强金融业的适应性、竞争力和普惠性。三是提升金融体系的气候韧性。在服务绿色低碳发展的过程中,金融业的环境和气候风险管理能力将不断提升,整个金融体系也将更具韧性、更加安全、更可持续。四是为参与国际合作创造新契机。银行保险机构践行绿色投融资理念,能够获得利益相关者更广泛的支持,在“走出去”过程中塑造良好形象、建立竞争优势。
同时,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也对我国银行保险机构业务转型与风险管理带来新的挑战。
一方面,金融机构体系、市场体系和产品体系要因应形势的变化进行战略调整,确保对环境友好、气候友好经济活动的有效激励。另一方面,减污降碳会改变资产估值和市场预期,影响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表。绿色转型过程中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和项目逐步退出,使存量信贷资产质量承受劣变压力。
发力“碳金融”市场
“碳金融”工具包括碳排放配额、碳远期等交易类工具,以及碳债券、碳资产质押/抵押等融资类工具等。
今年以来,商业银行积极布局碳金融领域,多个首单“碳中和”债券、碳结构性存款等碳金融产品纷纷落地。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进入新阶段。
7月1日,《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和《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将实施,前者将绿色债券纳入银行绿色金融业务评价体系,后者统一了国内绿色项目标准。这意味着,绿色债券市场有了更为完善的激励约束政策和认定标准,在达成“碳中和”目标的庞大资金需求下,我国绿色债券市场迎来广阔发展空间。
其中,不少“首发”类债券体现了商业银行参与碳金融的市场探索。国家开发银行发行了全国首单、全球最大的“碳中和”专题绿色金融债券;农业银行和兴业银行承销了市场首单权益出资型碳中和债券;北京银行发行银行间市场全国首单碳中和小微金融债券;中信银行发行了国内首只挂钩“碳中和”绿色金融债的结构性存款产品。
除了参与承销和投资债券,不少银行还创新碳金融市场融资工具。6月初,浦发银行落地全国首单碳排放权、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组合质押融资。浦发银行表示,将大力发展基于碳排放权等环境权益的融资工具,拓展企业绿色融资渠道。
结构性存款和理财产品也纷纷挂钩“碳中和”主题。同花顺数据显示,截至今年5月底,深交所和上交所累计发行的碳中和债券达到89只,发行规模合计达1046.4亿元。
市场潜力有待挖掘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殊资产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任涛分析称,“碳中和”的实现是长达几十年的中长期战略,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仅靠阶段性的政策呵护很难持续支撑,还需要政策层面的系列、长期支持。
今年初,人民银行研究局课题组发表《推动我国碳金融市场加快发展》指出,我国目前的碳市场金融化程度总体偏低,碳排放权资产的法律属性不明确、价值评估体系薄弱,阻碍了碳金融产品工具的推广与创新。
兴业研究首席绿色金融分析师钱立华分析表示,此前,国内试点碳市场以现货交易为主,碳金融衍生品开发较少,还未形成真正的碳金融市场。
国内商业银行推动碳金融发展还存在一些挑战。目前碳交易市场规模和成熟度有限,碳市场关键要素尚不完善,碳金融政策激励措施还有不足。对于一些中小银行和理财子公司而言,发力这类产品还需要市场进一步成熟。同时,商业银行碳金融业务相关人才储备也比较缺乏,碳金融专业人才缺乏也将导致碳金融创新能力相对不足。
机构认为,碳金融市场的可持续性发展,还有赖于碳交易市场的打通、投行水平的大幅提升、参与主体的丰富、发行主体的扩容以及银行资金、理财资金与保险资金的大力支持。特别要提升银行资金方面的参与意愿,降低风险权重、将其纳入普惠考核口径等,以及投行机构的参与力度。
目前我国碳交易市场的建设处于起步阶段,随着全国碳交易市场开启,未来相关政策及交易机制等将有进一步完善空间,相关碳金融衍生产品也将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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