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消息,近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2021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创新重点项目评审结果”,昆山市《生活垃圾分类智能管理》、金湖县《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宿迁市宿城区《物业企业参与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等14个项目进入公示名单。
根据《省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6〕19号)规定,现将2021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创新重点项目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反映,并留下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也可通过信件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公示时间: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6月29日。
邮寄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1707办公室),邮编:210036,联系电话:025-51868790。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6月22日
附件:2021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创新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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