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源发布公告,为进一步聚焦主营业务,改善资产结构,优化资源配置,降低公司经营风险,提高公司发展质量,公司拟对相关业务进行调整,并转让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安徽中旭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旭环境”或“标的公司”)50%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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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资源配置 清水源拟出售控股子公司中旭环境50%股权

2021-06-13 07:52 来源: 智通财经

清水源发布公告,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聚焦主营业务,改善资产结构,优化资源配置,降低公司经营风险,提高公司发展质量,公司拟对相关业务进行调整,并转让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安徽中旭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旭环境”或“标的公司”)50%的股权。

2017年,公司通过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李万双、胡先保、安徽聚群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简称“安徽聚群”)持有的中旭环境55%股权(简称“前次重组”)。2017年12月12日,本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李万双、胡先保、安徽聚群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中旭环境55%股权,交易价格为3.69亿元。2017年12月22日,中旭环境完成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变更后公司持有其55.00%股权(简称“前次重组”)。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支付前次重组股权转让款合计2.95亿元,剩余7,374.95万元尚未支付。

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前次重组的业绩承诺期已结束,标的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根据《业绩补偿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李万双、胡先保需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由于中旭环境未来经营和业绩可能面临经济环境、行业周期、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风险,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公允、自愿、诚信的原则,尽快回笼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现经公司与中旭环境原股东李万双、胡先保、安徽聚群友好协商,公司拟将持有的中旭环境50%股权以不低于前次重组价格转让给李万双。李万双、胡先保、安徽聚群放弃请求公司支付前次重组剩余股权转让款的权利,即公司不再向李万双、胡先保、安徽聚群支付前次重组剩余股权转让款,在此基础上,李万双以2.66亿元价格回购公司所持有的中旭环境5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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