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辽宁省锦州市沟帮子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发布资格预审公告,项目预算金额为16949.07万元。
本项目现有处理规模为3.0万m³/d,本项目经营权转让所涉及的资产范围包括房屋建(构)筑物、土地、机器设备、办公设备、车辆、树木、污水管网等。改建部分主要包括对现有污水处理厂的老旧设备更换,完善厂区照明、监控系统,厂区路面、围墙修复,配套的智慧水务平台的建设。项目改建部分的建设不会影响存量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营。
项目采用ROT模式运作,合作期限为17年,其中改建部分建设期1年。
辽宁省锦州市沟帮子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锦州市沟帮子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7月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QNCG2021-0524
项目名称:辽宁省锦州市沟帮子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949.07万元
最高限价:合理利润率6.50%、第一年度运营成本631.70万元。
采购需求:
1、本次采购范围为辽宁省锦州市沟帮子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社会资本。
2、本项目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项目采用PPP模式中的“改建-运营-移交”(ROT)运作模式。
3、具体运作方式为北镇市政府授权辽宁锦州沟帮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作为实施机构,管委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由中标社会资本组建项目公司。在PPP合作期内,项目公司通过存量资产经营权转让的方式获得本项目存量资产经营权,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融资、投资、存量资产经营权受让、改建、运营、维护及移交工作,PPP合作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设施及相关权益无偿、不设任何权利负担的移交给管委会或北镇市政府指定的机构。
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现有处理规模为3.0万m³/d,本项目经营权转让所涉及的资产范围包括房屋建(构)筑物、土地、机器设备、办公设备、车辆、树木、污水管网等。改建部分主要包括对现有污水处理厂的老旧设备更换,完善厂区照明、监控系统,厂区路面、围墙修复,配套的智慧水务平台的建设。项目改建部分的建设不会影响存量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营,具体改建内容如下:
a)设备更换
根据污水处理厂现状,更换3台网板式阶梯格栅除污机, 3台无堵塞吸砂泵,2台转盘滤池配件及相应布水系统,230㎡高密度 沉淀池斜管,1台带式污泥脱水机;增加2台螺旋压榨机,1台备用 风机,设置1台高密度沉淀池混凝池气提排泥系统。
b)监控系统
新建监控主机1套,UPS电源1台,彩色摄像机16台,彩色摄像机14台,彩色防水摄像机20台。
c)厂区照明
新增路灯50套高度8m,室外广照型灯58套。
d)厂区道路
厂区道路翻修3643㎡;修复围墙933m,砖墙砌筑。
e)智慧水务平台
新增1套主体功能采用JAVA开发的B/S系统、数据库采用开源 的MYSQL的数据库的智慧水务管理平台。
5、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7年,其中改建部分建设期1年。
6、本项目总投资为16,949.07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3,949.07万元,占总投资的23.30%,项目资本金全部由中标社会资本出资。融资资金为13,000.00万元,占总投资的76.70%,由中标社会资本以项目公司为主体通过银行贷款等合法合规方式进行筹集。
7、项目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8、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政府方不出资,社会资本占股权比例为100%。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 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 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投融资能力和资金实力:
3.1申请人按约定完成项目资本金和融资资金的筹措。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证明)。
5.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及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申请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截至2021年7月1日,经“信用中国”网站(.cn)、“信用辽宁”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7.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7.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组成中不得再发生变化;中标后,未经项目实施机构的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均不得变动。
7.2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资格预审公告中“二、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1、2、4、5、6条)要求,(3条)要求联合体牵头人满足即可。
7.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申请均视为无效。
7.4组成联合体的资格预审申请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
8.采购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6月1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进行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办理入库(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z.gov.cn),具体步骤:“首页--帮助中心--下载专区”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可详见附件)
六、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的审核方法采用合格制。
七、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八、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1年7月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1开标室。
九、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1年7月1日14点00分。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二、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锦州沟帮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锦州市沟帮子河西新区
联系人:赵主任
联系电话:0416-6160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新青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594号金玉星海1号楼2单元24层1号
联系方式:范鑫 0411-84754886-808
邮箱地址:973813946@qq.com
开户行: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新青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801201209008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鑫
电 话:0411-84754886-808
辽宁新青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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