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海东市将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项目特许经营期限设定为30年(2年建设期+28年运营期),合同估算价为3.84亿元,总设计规模为日处理垃圾1000吨,分远近两期实施。
据了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是把垃圾焚烧厂和垃圾焚烧设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工作。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产生了越来越多的生活垃圾,垃圾焚烧发电作为“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生活垃圾的最佳方式也应运而生,垃圾发电可以变废为宝,不但充分利用了垃圾的热值,又能对燃烧产生的有害成份通过烟气处理系统进行统一处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该项目建设地点为海东市乐都区雨润镇汉庄村西北方向,一期建设内容为日处理垃圾500吨每天的机械炉排炉及一台10兆瓦凝汽式汽轮发电机,服务范围为乐都、平安城区、河湟新区及沿湟水河两岸川水地区的8个乡镇,平均运输距离50公里;二期再规划建设日处理垃圾500吨每天的垃圾焚烧发电设施,总规模达到1000吨每天的处理能力,服务范围扩大到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城区及沿湟水河两岸川水地区的乡镇。
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招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