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全国碳市场”)启动在即。此前,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东、深圳7个省市开展,并于2014年全部启动线上交易。经多年探索,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积累了哪些经验?还有哪些症结亟待破解?全国碳市场启动后,如何完善定价机制,发挥碳金融的作用,更好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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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德文:全国碳市场待启 如何调动百万亿元投资

2021-05-27 08:25 来源: 金融时报

当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全国碳市场”)启动在即。此前,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东、深圳7个省市开展,并于2014年全部启动线上交易。

经多年探索,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积累了哪些经验?还有哪些症结亟待破解?全国碳市场启动后,如何完善定价机制,发挥碳金融的作用,更好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围绕上述问题,《金融时报》记者专访了北京绿色交易所总经理、北京绿色金融协会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梅德文。

《金融时报》记者:我国7省市碳交易试点已经过7个完整的履约周期。您如何评价我国碳交易试点取得的成绩?目前碳市场交易还有哪些不足?

梅德文:实际上,中国从2005年就开始参与国际碳交易市场,当时主要是作为卖方参与清洁发展机制。2011年10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标志着我国碳排放权交易正式启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广东省、湖北省、深圳市等7省市陆续开启了碳排放权交易的试点工作。试点的区域、人口、GDP等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试点地区的配额总量超过10亿吨。从2013年正式交易到现在,我国已经历了7个履约期,在7个省市的碳交易试点中,共有2837家重点排放单位、1082家非履约机构和1万多个自然人参与了交易。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包括后来加入的福建省,8个试点碳市场配额现货累计成交4.45亿吨,成交额104.31亿元,交易价格每吨23.5元,另外,全国CCER(核证自愿减排量)累计成交2.68亿吨。

客观来看,我国碳交易试点取得了一定成绩,达到了预期目的,但试点阶段,试点市场分布在不同省市,缺乏严格立法、没有总量控制、配额发放过多且基本上是免费发放、系统独立、区域分割,加上缺乏碳金融产品等问题,导致交易规模小、市场流动性差、交易价格偏低、投融资功能弱,碳交易价格形成机制和资源配置功能都有待完善。

从市场机制的角度来看,导致这种局面的原因主要有两个。第一,中国的碳交易市场是区域分割的市场,不是统一的市场,规模有限,京津沪与广东、湖北、深圳都是不连通的。第二,中国的碳交易市场是一个现货交易市场,不是金融产品市场。不管是欧洲的碳市场还是美国的碳市场,这些市场都是期现并行的,即开展碳交易时,期货与现货差不多同时上马。

《金融时报》记者: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应该如何进一步完善中国碳市场定价机制,吸引更多投资?

梅德文:中国碳试点7年来取得了重要成绩。但正如中国人民银行原行长周小川所言:“碳市场最重要的作用是引导投资,通过跨多个年度的项目与技术投资,着重改变未来的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我们知道,碳达峰碳中和撬动了百万亿元级别的投资,但能否吸引到这么多投资,这么多的投资如何引导好、激励好,不酿成大亏空,显然是件大事、难事。这么大量的投资不可能凭空而来,也不会凭号召就能实现,每项投资都需要导向,需要算账,而算账就必须有依据,需要碳市场给出信号。

一般而言,市场最重要的三个要素是主体、产品和监管。我国要形成更加有效、流动、稳定的,具备广度、深度与弹性的碳市场,需要有三个条件,可以简短总结为三个关键词“立法、量化、定价”。

首先需要严格立法,包括确定减排总量、允许拍卖配额,即建立严格的政策体系;其次是严谨量化,包括各个排放行业的数据核查,建立更加科学透明的数据技术支撑体系;还需要严肃地定价,需要建立更加多元化、规模化的参与主体,更加市场化、国际化的产品和更加透明和包容的监管,以促进严肃定价。

值得强调的是,多元化市场主体是指数量足够多的不同风险偏好、不同预期、不同信息来源的市场主体,这样才能形成公允的均衡价格。除了碳排放企业以外,还需要有更多的碳资产投资者进入市场,他们既可能是机构投资者,也可能是个人投资者。碳市场不仅是排放者的市场,也是投资者的市场,是所有有志于改变气候、珍惜环境的个人与机构共同推动的市场。

当然,规模化对于碳市场而言也很重要,目前我国碳交易市场只覆盖了电力一个行业,未来可能需要纳入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航空等7个行业,市场配额可能会超过50亿吨,这将形成更大的市场规模。

此外,碳市场要满足信用转换功能、期限转换功能、流动性转换功能等市场交易的基本功能,这就意味着碳市场需要提供足够丰富的多层次产品,不仅包括碳排放权的现货交易,而且包括更多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提供期权、掉期、远期、期货等交易类产品以及其他与金融产品密切相关的一系列服务,如抵质押、资产证券化、担保、再融资等融资类产品,以帮助履约企业以及投资者实现跨期贴现、套期保值、合理套利与风险管理。透明和包容的监管,是发展多元化市场主体和多样化产品的土壤,也是碳市场国际化的前提。

《金融时报》记者:您多次提到“碳金融”和绿色金融,在这方面北京绿色交易所有哪些探索和经验?

梅德文:北京绿色交易所成立于2008年8月5日,在十几年的实践中,通过碳交易和绿色金融积极为环境权益定价,为低碳发展赋能。自2013年11月28日开市至今,北京碳市场持续稳定运行7年,截至2020年底,北京碳市场各类产品累计成交近6800万吨,成交额突破19.4亿元,碳排放配额年度成交均价始终在每吨50元至70元,整体呈逐年上升趋势。与其他国内区域碳市场相比,北京碳市场的碳价较高、趋势性波动较小,这有利于激励企业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形成稳定的减排预期。

此外,我们还推动成立碳中和股权投资基金。中国碳达峰、碳中和每年资金缺口超万亿元,亟须制定更多激励包括气候股权投资在内的绿色股权融资的政策,以解决绿色债权融资与绿色股权融资不匹配的问题。北京绿色交易所目前正在联合有关机构积极推出气候股权投资基金,培育和推广碳中和商业模式和适用技术,服务地方和国家碳中和远期目标,以有效促进改善当前减排项目资金支持不足的局面,也将在资本市场形成一定的引领作用。

此外,在探索服务北京绿色金融国际中心建设方面积极努力。2020年9月,国务院批复《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方案明确提出,在北京城市副中心探索设立全国自愿减排等碳交易中心。北京绿色交易所未来要对标国际领先的碳市场标准,积极发展自愿减排交易、探索绿色资产跨境转让,同时借鉴国际碳市场中碳期货、碳期权等成熟的经验,积极开展新型的碳金融工具。积极服务北京建设全球绿色金融和可持续金融中心,逐步发展成为中国绿色金融市场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为中国低成本、高效率促进碳达峰、碳中和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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