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好后闲置“晒太阳”,并非一省一地一村独有。“唤醒”这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应遵循激发农村内生活力与综合治理相结合的思路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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唤醒“沉睡的”农村污水处理站

2021-05-17 09:26 来源: 中国环境报 作者: 蒋绍辉

未经处理的污水溢流入河,河内垃圾漂浮,农民自家建了厕所却不敢用……连日来,有记者随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河南省采访发现了“优秀示范村”的尴尬:污水处理站长期“沉睡”,农民自建厕所不敢用。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好后闲置“晒太阳”,并非一省一地一村独有。“唤醒”这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应遵循激发农村内生活力与综合治理相结合的思路加以解决。

首先,倡导符合农村生产生活规律的治污理念。“污染在水里,根子在岸上。”导致农村水体黑臭的主要原因,不外乎农村生活(厕所)污水、畜禽养殖、种植面源和河塘底泥淤积等。但这些污染物,同样也存在着可被资源化、能源化循环利用的空间。充分开展多形式农村环保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使村民认识到农村污水治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村民的循环利用理念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农村养种植全过程,使农村治污成为农民的行动自觉。

其次,积极推动粪污资源化利用。应不断畅通厕所粪污经无害化处理后的就地就近还田渠道,鼓励探索清洁科学的堆肥方式,推动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同时,通过种养结合、种养平衡,实现畜禽粪污腐熟后作为肥料就地就近还田利用。科学划定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优化养殖生产布局,建立畜禽粪污收集运输还田体系,改良农村土壤结构,增强土壤保肥、保水能力。

最后,定期组织清淤疏浚河塘沟渠。为避免黑臭水体底泥污染水体,可采取机械清淤和水力清淤等方式清理。清淤工作应根据当地气象条件,合理选择底泥清淤季节,清淤后回水水质应满足“不黑臭”的指标要求。同时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也有利于做好河湖“两违三乱”专项整治扫尾工作。

此外,应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发动农民、依靠农民,提升农民参与生活污水处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让广大农民在环境整治中有更多获得感,确保建成一个、运行一个、见效一个,不闲置不空转,不让农村污水处理站有“睡大觉”的机会、“晒太阳”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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