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长春市九台区生产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九台区政务大厅2楼35、36、37服务窗口(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ZH-2021-0502
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生产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3364.1941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64.1941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 2021年6月19日至2021年10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能保证连续施工。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近半年内任意一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惩戒对象名单、重点关注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需对公司材料和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不得提供伪造、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外埠入吉投标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为该平台登记人员。3.8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7日 至 2021年05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3: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政务大厅2楼35、36、37服务窗口(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方式: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
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0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九台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九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福林大街53栋
联系方式:159*****7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13楼1308室
联系方式:马志华0431-80543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志华
电 话: 0431-80543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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