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提出,力争在2030年前达到“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以来,国家领导人、各部委及地方政府高度重视两“碳”目标,针对绿色减碳任务颁布了一系列纲领性和具体性政策。什么是“碳中和”?当前碳排放现状如何?我国计划从哪些方面达成“碳中和”?本文将对此做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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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中和手册:概念、现状与政策

2021-04-29 08:14 来源: 明晰FICC研究 作者: 明明债券研究团队

核心观点

自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提出,力争在2030年前达到“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以来,国家领导人、各部委及地方政府高度重视两“碳”目标,针对绿色减碳任务颁布了一系列纲领性和具体性政策。本文旨在对“碳中和”的基本指标、概念以及当前的政策出台情况做梳理。

碳达峰:指二氧化碳排放总量要在2030年前达到历史最高值,之后逐步回落;碳中和:指二氧化碳净排放为零,即通过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方式抵消全部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实现正负抵消,达到相对“零排放”。根据当前我国碳排放状况,减碳目标分为两大阶段。首先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增速,到2030年碳排放增速减少至0,达到碳排放总量顶点;随后前期蓄力的减碳政策及措施开始释放明显成效,温室气体排总量逐步下降,到2060年达到排放总量与碳捕捉总量平衡的目标。

目前中国是世界上第一大碳排放大国,电力、矿物冶炼是国内主要排碳领域。随着经济的发展,对于化石燃料的需求仍旧较大,总体的碳排放量与日俱增,2019年全球碳排放总量达341.69亿吨。我国自2005年超过美国成为主要碳排放国后,每年的碳排放经历了较快的增长,但近几年增速有所放缓,2019年,我国碳排放量达98.25亿吨,占世界总体碳排放量的28.75%。2005-2019年,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由60.98亿吨增长至98.25亿吨。电力、矿物冶炼、交运等贡献了大部分的碳排放份额。

国家及各部委领导人多次在重要会议上提及“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中央出台多项纲领性文件。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国际会议上作出中国将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为实现“碳达峰”与“碳中和”采取有力政策措施的承诺;李克强总理在2021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通过新能源发展、科技创新、制度建设等一系列举措保障“碳中和”目标的实现;央行行长易纲、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也提出以市场化方式使资金向实现碳中和领域流动。国务院、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也针对实现“碳中和”目标出台多项指导性文件。

各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出台的“十四五”规划及2035远景目标中对中央重要性指导意见做出了响应,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和重点领域节能、支持重点行业或地区优先达到“碳中和”、建立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创新绿色科技、完善法律法规、引导绿色生活方式等方面做出详述。各省市、自治区在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为实现减碳节能做出了今年的目标规划。各省市、自治区在指导意见的大框架下,结合地区自身自然资源、环境状况及经济情况,因地制宜,提出具体的节能转型措施。

根据“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的原则,各部委对重点领域的减碳政策出台了更详细的规划指导。本文归纳了电力、石油化工、交通运输、建筑材料、钢铁和有色、碳排放权交易等重要领域的相关政策,也对其他领域政策进行了简述。

正文

自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提出,力争在2030年前达到“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以来,国家领导人、各部委及地方政府高度重视两“碳”目标,针对绿色减碳任务颁布了一系列纲领性和具体性政策。什么是“碳中和”?当前碳排放现状如何?我国计划从哪些方面达成“碳中和”?本文将对此做出解答。

重要概念和指标

碳达峰:指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增长在某一个时点达到历史最高值,之后逐步回落。中国承诺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碳中和:指二氧化碳或温室气体净排放为零。即通过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方式抵消全部的二氧化碳或温室气体排放量,实现正负抵消,达到相对“零排放”。

碳排放强度(简称碳强度):单位GDP增长所带来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中国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但仍高于欧美)。

人均碳排放:二氧化碳排放量/总人数。

碳价格:即界定碳排放的社会成本。将碳排放的外部性通过价格内在化,使得原来隐性的社会成本转为显性的生产成本,进而促使生产主体降低排放动机。

碳税:即对二氧化碳排放征税。政府通过对燃煤和石油等化石燃料产品按其碳含量的比例征税,从而把二氧化碳排放带来的环境成本转化为生产经营成本,以达到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量的目的。

理论碳价(碳成本):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William D.Nordhaus定义的碳的各期社会成本的折现值。

绿色溢价:产生碳排放的产品(化石能源)与不会产生碳排放的替代品(清洁能源)之间的成本差异。

碳汇:指通过植树造林、植被恢复等措施,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从而减少温室气体在大气中浓度的过程、活动或机制。

碳标签:碳标签是把商品在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在产品标签上用量化的指数标示出来,告知消费者产品的碳信息,以便推广低碳排放技术。

碳足迹:指企业机构、活动、产品或个人通过交通运输、食品生产和消费以及各类生产过程等引起的温室气体排放的集合碳市场:即碳排放权的交易市场。

碳交易:指对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利用市场化的机制对碳资产进行优化配置,提高了市场效率。

新能源:即以太阳能、风能、潮汐能、地热能、氢能等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相较于传统化石能源,新能源的优势在于:(1)可再生性与永续利用;(2)资源丰富且分布广泛,不依赖矿藏;(3)不含碳,减轻碳排放。新能源的不足在于:(1)能源密度低,开发利用单位成本高;(2)间断式供应,波动性大,对持续供能不利,更需要及时储能。

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arbon capture, utilization and storage,CCUS)技术:指将二氧化碳(CO2)从工业或者能源生产相关源中分离并捕集,加以地质、化工或生物利用,或输送到适宜的场地封存,使CO2与大气长期隔离的技术体系,该技术被认为是削减温室气体排放以的有效途径。

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的缩写,是一种关注企业环境、社会、治理绩效的投资理念和企业评价标准。基于ESG绩效,能评估企业在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贡献而非单纯的财务情况。相对来说,ESG评分表现良好的公司对于社会价值最大化的追求更为强烈,更具有竞争优势和长期投资价值。但目前该评价体系仍在不断完善中。

绿色建筑:在全寿命周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

绿色城市:即能够提供绿色生产、绿色服务和绿色生活的城市,本质上就是生态城市。主要特征是: ①具有绿色的自然与生态环境;②保持高质量的经济增长。衡量的指标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健康度(包括污染防治、碳排放、空气质量等方面)、城市开放空间体系设计(同时关注环境美学和城市活力)、社会资源公平性(包括住房供给、贫富差异等)、交通效率(绿色出行)、能源可持续性(利用是否高效、是否可再生)等多个方面。

指标解释来源:碳排放交易网等

碳排放现状

目前中国依旧是世界上第一大碳排放大国

全球随着经济的发展,对于化石燃料的需求仍旧较大,总体的碳排放量与日俱增,2019年达341.69亿吨。我国自2005年超过美国成为主要碳排放国后,每年的碳排放经历了较快的增长,但近几年增速有所放缓。2019年,我国碳排放量达98.25亿吨,占世界总体碳排放量的28.75%,较世界其他主要经济体存在较大的减排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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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矿物冶炼仍旧是国内主要排碳领域

2005-2019年,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由60.98亿吨增长至98.25亿吨。电力、矿物冶炼、交运等贡献了大部分的碳排放份额。根据Wind数据库的有效统计显示,2017年电力行业的碳排放量达41.43亿吨,黑色金属和非金属矿物的碳排放量达28.47亿吨,分别占当年总排放量(92.97亿吨)的44.56%、30.62%。此外,根据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发布的《中国建筑材料工业碳排放报告》以及冶金工业规划研究所发布的《中国钢铁工业节能低碳发展报告》中披露的数据显示,建材行业2020年度二氧化碳排放量达14.8亿吨,较2019年增幅2.7%,钢铁行业2020年度二氧化碳排放量占中国总体排放量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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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中和”相关中央及地方政策

中央领导人讲话及中央部委文件

自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提出,力争在2030年前达到“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以来,发展绿色经济,建设绿色社会,逐步实现“碳中和”成为我国未来发展的重要议题。中央高度重视“碳中和”承诺,多次在重要性讲话上提及“碳中和”目标,各部委也出台多项纲领性文件,为实现“碳中和”目标提供指引。

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峰会、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二次会晤、气候雄心峰会等6个国际会议上提出中国将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承担大国责任,为实现“碳达峰”与“碳中和”采取有力政策措施;并呼吁各国携手共面气候变化这一全球性问题。李克强总理在2021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通过新能源发展、科技创新、制度建设等一系列举措保障“碳中和”目标的实现。央行行长易纲、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也提出以市场化的方式,使现资金向实现碳中和领域流动,并把绿色金融确定为今年和“十四五”时期的一项重点工作,支持相关机构研究推出碳排放权期货。

各部委出台的主要相关政策如下:两会通过的“十四五规划”及2035远景目标建议文件从全国层面进行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13.5%、18%,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4.1%的总目标。国务院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白皮书、《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把清洁低碳作为能源发展的主导方向,以2025年和2035年为节点,逐步实现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目标。生态环境部颁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化,通过市场对碳排放量总量进行分配。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工业是碳排放的重要领域,能否率先达峰,特别是重点行业能否提前达峰,将是我国兑现应对气候变化承诺的关键,要支持有条件的行业率先达峰。财政金融方面,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等会议提出资金投入同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相匹配,推动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和激励机制;引导金融资源向绿色发展领域倾斜,增强金融体系管理气候变化相关风险的能力,推动建设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为排碳合理定价等指导意见。

地方政府“碳中和”相关政策及规划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中央纲领性文件为依据,在其出台的“十四五”规划及2035远景目标中对重要性指导意见做出了响应,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和重点领域节能、支持重点行业或地区优先达到“碳中和”、建立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创新绿色科技、完善法律法规、引导绿色生活方式等方面做出详述。各省市、自治区在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为实现减碳节能做出了今年的目标规划。

各省市、自治区在指导意见的大框架下,结合地区自身自然资源、环境状况及经济情况,因地制宜,提出具体的节能转型措施。北京、上海等经济领先型省市制定森林覆盖率45%、煤炭消费总量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下降到30%左右,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7%左右等具体目标,力争做实现“碳中和”的排头兵。河北省将建设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系统推进大气、水、土壤综合治理。黑龙江、吉林、辽宁等老工业区提出在提高煤炭及二氧化碳清洁高效利用技术的同时,大力发展风电、光伏、氢能等可再生能源,推动多种能源融合发展,推动钢铁、化工、建筑材料等产业耦合,促进原材料工业协同发展。重庆、四川提出建设跨省市空气质量信息交换平台,发挥西南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作用,推动川渝联合预报预警,开展跨区域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徽、江西、江苏、河南、湖南等地计划引入优质区外电路,坚持省外优质引入和省内加快建设相结合,构建保障有力、清洁低碳、适度超前的能源供应体系。山西省拥有丰富的煤炭资源,未来将推动煤矿绿色智能开采,推进煤炭分质分级梯级利用,抓好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甘肃省、青海省、内蒙古、宁夏、广西、西藏、新疆等自治区计划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同时统筹开展治沙治水和森林草原保护,建立良性生态循环。海南、云南等具有生态环境优势的地区将进一步推进国家公园建设,力争走在实现“碳中和”的前沿位置。

重点领域“碳中和”相关政策

电力领域

早在2016年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的《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中已经提出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全部发电量的比重力争取达到 50%。2020年1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气候雄心峰会上强调:“至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 12 亿千瓦以上。”2021年3月《关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提出进一步支持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和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增加可再生、清洁能源供给。《中国能源电力发展展望(2020)》中提出,在深度减排情景下,我国在2035年煤电电源装机容量占比将减少到26%,2060年降低至8%,煤电在发电量的比重中大幅降低。国家电网2021年3月发布“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将推动电网向能源互联网升级,加快信息采集、感知、处理、应用等环节建设,推进各能源品种的数据共享和价值挖掘,到2025年,将初步建成国际领先的能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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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领域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在《煤炭工业“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中提出要优化煤炭资源开发布局,在《2020 年煤炭行业发展年度报告》中提出“十四五”煤炭行业发展目标,即到“十四五”末,国内煤炭产量控制在 41 亿吨左右,全国煤炭消费量控制在 42 亿吨左右。中石化2020年11月23日举办碳排放达峰和碳中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暨课题研讨会,2021年1月5日签署《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碳达峰与碳中和宣言》,2021年3月29日提出具体目标“确保在国家碳达峰目标前实现二氧化碳达峰,力争在2050年前实现碳中和”。中石油2020年公司制定绿色低碳转型路径,按照“清洁替代、战略接替、绿色转型”三步走总体部署,努力建设化石能源与清洁能源全面融合发展的“低碳能源生态圈”。力争到2025年左右实现“碳达峰”,2050年左右实现“近零”排放,为全球“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做出贡献。2020 年 12月 12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气候雄心峰会上强调:“到 2030 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 2005 年下降 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 25%左右。”《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到 2025 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2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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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领域

《中国传统燃油车退出时间表研究》中指出,传统燃油的出租车与网约车会从2020年到2030年逐步在各城市退出,主要替代方式是纯电动汽车。在市场手段和政策手段两轮联合驱动下,中国有望在2050年以前实现传统燃油车全面退出。中汽协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也对新能源汽车销量做出了预测,规划指出“至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占新车总销量占比20%,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便有望达到600万辆”。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了“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交通领域二氧化碳排饭尽早达峰”的要求。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中提到,将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延长至 2022 年底,2020-2022 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 10%、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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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领域

根据《国家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预计到2030年全国总人口达到14.5亿人左右,我们预计到2030年水泥总消费量下降至17亿吨左右。发改委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中提到,发展绿色建筑。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降低碳排放强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发布《推进建筑材料行业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倡议书》,推进建筑材料行业低碳技术的推广应用,优化工艺技术,研发新型胶凝材料技术、低碳混凝土技术、吸碳技术,以及低碳水泥等低碳建材新产品。《建筑材料工业二氧化碳排放核算方法》明确建筑材料工业二氧化碳排放分为燃料燃烧过程排放和工业生产过程排放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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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和有色金属领域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在《中国铝工业“十四五”发展思路》中指出“十四五”期间,国内电解铝布局调整将基本完成,产能形成天花板。目标在“十四五”期间电炉钢占比从当前的10%提升至15%-20%,废钢比从当前的20%提升至30%。实现铁金属国内自给率达到45%以上,国内年产废钢资源量达到3亿吨。2021年1月26日,工信部发言人表示,“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确保2021年全面实现钢铁产量同比的下降”,而此前工信部在2021年的重点工作中也明确提出“2021年要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节点,实施工业低碳行动和绿色制造工程,坚决压缩粗钢产量”。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发布《加快铝工业绿色低碳发展联合倡议书》,提出严控产能总量,严格执行电解铝产能指标置换规定,守住电解铝产能“天花板”,落实铝行业准入条件,力争国内氧化铝、电解铝在“十四五”期间达到产能、产量峰值。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能源局在《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征求意见稿)》中指出,2021 年-2023 年重点对电解铝等高耗能行业重点用能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各盟市分年度至少按照 40%、40%、20%的进度完成全部改造任务,力争改造后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家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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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交易权领域

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人民银行原行长周小川在《财经》2021 年会上提出,要如期实现中国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依照过去经验,要更大力度的发展和利用碳市场。2020年12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2021年2月起,生态环境部印发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启动施行。《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到要加快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制度建设、系统建设和基础能力建设,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率先在全国上线交易,逐步扩大市场覆盖范围,推动区域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向全国碳市场过渡。3月1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赴湖北省、上海市调研碳市场建设工作时表示,全国碳市场建设已到了最关键阶段,要“确保今年6月底前启动上线交易”。碳交易市场将通过配额市场化交易的方式,同样发挥了供给侧改革的作用,鼓励企业压减高碳排放的产能,更多采用低碳生产技术。国务院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制定 2030 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实施金融支持绿色发展专项政策,设立碳减排支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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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领域

2020年10月21日,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联合出台指导意见,首次明确了气候投融资的定义与支持范围,指出引导和促进更多资金投向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投资和融资活动,支持范围包括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两个方面。2020年12月17日,国家林草局副局长刘东生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十四五”生态建设主要目标基本确定,力争到2025年全国森林覆盖率达到24.1%,森林蓄积量达到190亿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7%,湿地保护率达到55%,60%可治理沙化土地得到治理。2021年2月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介绍了绿色金融有关情况。会议表示,人民银行联合相关部门不断完善绿色金融顶层设计,支持绿色金融跨越式发展,初步形成了绿色金融五大支柱。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等重大战略部署,充分发挥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的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和市场定价三大功能。2021年2月10日,商务部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绿色商场创建工作的通知》,呼吁“扩大节能家电及绿色产品销售,促进绿色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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