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资源短缺和环境污染压力不断增加。提高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水平,是解决我国资源短缺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团体标准建设,在危险废物再生利用的同时严格防控环境污染风险,有助于实现资源消耗最低、环境和经济效益最佳的理想目标。
我国团体标准建设自2015年起步,2017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首次获得法律地位,团体标准建设从无到有迅速发展,截止2020年12月23日,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共发布了20675项团体标准。团体标准在包括固体废物利用和处置在内的各个领域展现出独特的优势,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新型的标准体系
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规定,我国的标准体系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五种类型组成。其中,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属于政府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属于市场标准。政府标准侧重公益性和基础性,市场标准侧重竞争性和创新性,二者互为补充。
图1 我国新型标准体系
国家标准聚焦基础通用,批准数量将逐渐减少;行业标准服务政府职责,也将缩减规模;团体标准重在填补行业空白,缓解政府标准覆盖不到、不能及时解决的领域。团体标准是由有资质的社团组织制定并发布,以其自愿性、市场性的特征,在推动行业规范发展的同时,促使企业不断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和技术创新水平,以形成更强的市场竞争力,最终实现技术融入标准、标准保证产品、产品满足市场,引领行业规范发展。
二、团体标准的应用效果和作用
(一)国外经验证明,团体标准具有很强的生命力与推动力
欧美等发达国家除了政府标准外,都有体系比较健全、数量庞大的社会团体标准,两者之间具有良好的关联协调机制。有些行业组织制定的团体标准被上升为本国国家标准,甚至被其他国家和地区所采用。国际上,随着企业发展对标准的迫切需求,行业组织积极与管理部门、科研院校、龙头企业合作,推动团体标准的起草及应用。
(二)我国团体标准发展步入快车道
一是国家层面支持团体标准发展。2015年3月11日,国务院发布的《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提出,要培育发展团体标准,鼓励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选择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领域,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工作,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
2018年是我国团体标准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随着新《标准化法》的实施,国家发布了第二批团体标准试点单位名单,试点单位数量由2015年首批公布的39家增至183家,并建立了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成为第二批团体标准试点单位。2019年1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联合制定发布了《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为我国团体标准的规范化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使得团体标准的发展步入快车道。
二是团体标准的市场需求旺盛。团体标准可有效发挥在行业管理、公共服务、市场监管、技术创新等方面的基础作用和引领作用。近年来,我国各行业领域对标准的需求都十分旺盛,仅3年时间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的团体标准就达20675项,尤其以新兴领域及业态为甚,快速增长的发布量充分反映出市场对团体标准的旺盛需求。目前,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学会协会、企业等相关方都在大力推动社会团体标准的发展,以满足市场需要,促进技术创新,为新技术新产品的快速推广保驾护航。
(三)团体标准应用效果显著
一是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发布的《废钢桶再生》团体标准推动了废钢桶的资源化利用。我国96.8%的废钢桶源于石化、涂料行业,这类废旧桶内通常残留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等危险特性的化学物质,属于危险废物,具有资源再生和环境危害的双重属性。2020年8月,由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危废专委会联合10余家相关专业企业编制的《废钢桶再生》团体标准,对危废包装铁桶再生的主要产品,其生产过程的污染物排放、再生产品质量、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及使用范围等方面提出规范要求,得到部分地方环境主管部门的认可。上海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委托社会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市废包装桶许可证企业开展对标评估及整改,有效降低了危废包装铁桶再生过程和使用过程中对人体及环境的污染风险,在减少碳排放量的同时,节约了原生钢铁资源。
二是中国通信工业协会发布的《基于物联网的共享自行车应用系统总体技术要求》团体标准,成功扭转了互联网共享单车在用户服务、车辆技术、信用体系方面的缺陷。
三是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发布的《火电厂烟气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系统技术指南》团体标准被江苏生态环境厅引用,制定了《江苏省火电厂烟气排放过程(工况)自动监控技术指南》。实践表明,团体标准在促进企业技术升级、规范生产、提高管理有效性和从严控制污染物排放上,能够有效地弥补国家和地方标准的空白,发挥重要的补充作用。
三、危险废物领域团体标准发展面临的问题
在认识上,对我国新型的标准体系不甚了解,对团体标准的定位、功能等认识不足,对团体标准如何与环境管理进行衔接把握不准,未能充分利用政府标准和市场标准互为补充的有利条件,借助团体标准的支持而推进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
在质量上,标准发起方的技术权威性不足,存在草草立项、对关键环节考虑不周、科学和安全要求无法保证的问题。例如,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的标准应当对资源化利用过程中的二次污染防控及产品有害物质含量等统筹考虑。
在能力上,标准发起方缺少专业人才队伍,对技术及市场情况了解不够,对标准的整体把控能力弱,导致标准制定发布水平不高。
在管理上,团体标准涉及标准质量、创新水平、市场化等级及推广应用等多个方面,但目前国家缺乏统一管理及规划,在标准制修订流程管理、标准质量管理,以及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的团体标准编制规范建设等方面缺乏引导,导致标准呈粗放式发展。
四、以团体标准建设推进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
(一)用好团体标准这把“尺子”,推进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规范化
2020年4月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提出,“利用固体废物应当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标准。使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用途、标准。”当前制约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的最大问题是标准的缺失,标准缺失往往意味着无序的风险。通常的产品标准是按照原生材料生产流程制定的,并不涵盖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这一特殊情况。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简单套用一般产品标准,则产品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含量难以得到有效控制。同时,由于缺乏标准支撑,管理部门对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往往倾向于保守方式。以废钢桶为例,废钢桶的资源化产物包括再生钢桶、再生金属板材等。按照欧美发达国家测算,生产一个新钢桶的碳排放量与再生8个废钢桶的碳排放量相同。美国和日本废钢桶的再生利用率分别为75%和60%,但我国废钢桶无害化后大多作为钢铁冶炼原料。我国废钢桶再生发展缓慢,标准、规范缺失是重要原因,由于没有废钢桶再生产品标准及再生过程的污染物排放规范,管理部门无法评估产品质量风险及环境风险,更多选择将废钢桶作为钢铁冶炼原料。另外,企业生产出来的再生桶由于没有统一标准,在市场上销售也受到很大限制,导致经济、环境效益俱佳的废钢桶再生先进技术难以推广。
《废钢桶再生》团体标准有效解决了这一问题,一些地方环境部门将其采纳为管理标准,有力地推动了废钢桶资源化利用。事实证明,一个兼顾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和产品质量要求的优质团体标准能够对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起到有力的规范和指导作用。对于当前标准供给严重不足的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领域而言,团体标准就是一把既可用又合适的“尺子”,值得大力推广。
(二)充分发挥社团组织作用,推进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团体标准建设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涉及的行业来源广泛、废物种类繁多、技术路线繁杂。发挥社团组织桥梁纽带的作用,与管理部门、研究机构、广大企业多方合作,能更好地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新《标准化法》实施以来,已有包括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在内的多家社团发布了35项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团体标准。团体标准以其“制定周期短、发布实施快、技术响应迅速、约定执行更加严格”等优点,快速地适应了危废利用处置市场的需求和发展,成为推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领域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的重要途径,以及市场化运作的主要推手。(三)加强团体标准与环境管理的衔接
一是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团体标准要以满足市场和创新需求为目标,支持市场竞争力强、具有引领作用及代表性的先进技术发展,使之成为激发市场活力、引领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二是团体标准的制定发布要着眼于危险废物管理的实际需求,体现污染防控的核心要求。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标准与其它标准的最大区别在于危险特性的控制优先,在体现技术先进性的同时,保证生产过程和最终产品的环境友好性。因此,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团体标准的制定发布过程应多听取环境管理部门意见,与危险废物管理要求紧密结合,争取危险废物的技术管理机构和研究机构一并参与制订过程,从而保证团体标准的可靠性。
三是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团体标准要体现经济可行性。尤其在国家“十四五”大力推进碳减排、碳达峰的大背景下,对危险废物进行资源化利用的目的是加强资源的循环利用并减少碳排放量,而不是增加环境负担。因此,要从整体上对资源化利用的技术方法和环境经济成本进行分析,防止环境成本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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