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碳交易由来
1997年《京都协议书》把二氧化碳为代表的一些温室气体的排放权变成了商品,形成了这种排放权的交易叫做碳交易。
也就是说,国家给你企业1万吨的配额,你就只能排1万吨。如果你想要排2万吨,超过的这一万吨,你就得花钱去买排放权才能排,否则将面临处罚。
02 碳市场大致流程
1. 政府要对耗能企业的历时排放情况进行盘查(依据燃料消耗等)。
2. 根据盘查情况给企业设定未来的一个排放配额,这个配额通常低于企业的历时排放值。
3. 如果未来企业排放值高于配额,需要市场上购买配额或CER(经核证减排量)CER抵销比例不得超过应清缴碳排放配额的5%。
03 碳市场主要参与者
政府:是市场监管者,它通过立法的形式明确碳市场的基本运行规则,如总量配额分配方法等。
控排企业:行业内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 2.6 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综合能源消费量约 1 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减排企业:卖出多余配额或生产CER。光伏、风电、生物质能供热及发电等项目均可开发出CCER,不过2017年3月1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公告,宣布暂停有关CCER方法学、项目、减排量、审定与核证机构交易机构备案的申请,待《暂行办法》修订完成并发布后,再依据新办法受理。目前,CCER上述相关工作仍处于暂停状态。
04 碳排放交易方式
碳排放权交易应当通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进行,可以采取协议转让(线下交易)、单向竞价(线上交易)或者其他符合规定的方式。
目前碳市场不管是碳配额交易还是核证减排量交易,都是现货市场交易,碳金融衍生品的交易十分有限。
1.协议转让:是指交易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并通过交易系统完成交易的交易方式。交易参与人向交易系统提交协议转让交易挂单申报,挂单申报除需提交交易标的的代码、数量、价格和买卖方向等信息外,还应录入意向方信息。经意向方在系统中确认并由广碳所审核后成交。协议转让的成交价格不纳入广碳所即时行情,成交量在交易结算后计入当日配额成交总量。
2.单向竞价:单向竞价是指出让方向交易系统提交卖出挂单申报,确定标的数量和保留价,在规定时间内由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进行自主竞价并成交的交易方式。出让方向交易系统提交单向竞价交易挂单申报,征集意向受让方。挂单申报需提交交易标的的代码、数量、CCER项目信息、保留价、竞价期限等信息。申报完成后对应的交易标的被冻结,并按交易系统设定时间进入竞价程序。
3.挂牌竞价:是指交易参与人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买卖申报,由交易系统对申报排序后进行揭示,并在交易系统规定的时间段内对买卖申报进行一次性单向配对的交易方式。挂牌竞价的交易时段分为申报时段和配对时段。申报时段中,交易参与人向交易系统发起委托申报,申报内容包括:交易标的代码、委托数量、CCER项目信息、委托价格、买卖方向等。委托完成后对应的交易标的和资金被冻结。配对时段中,交易系统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对申报进行配对成交,并在成交后对成交信息进行揭示。未成交的申报进入下一交易时段。
05 2020年碳交易市场情况
2020年,试点碳市场年成交额为21.5亿元,较2019年增长3%;碳交易年平均成交价格为28.6元/吨,上涨25%。从2013年到2020年底,我国碳市场配额现货累计成交4.45亿吨,成交额104.31亿元。
CCER(通过实施项目消减温室气体而获得的减排凭证)市场,在2020年交易活跃,共成交减排量6170万吨,较去年大幅增长43%。截至2020年末,我国CCER累计成交2.68亿吨。
06 指标方面
(1)交易量:交易量太低,市场不活跃,碳价格的市场化属性就体现不明显,容易被操纵,发出不真实的碳价信号。根据试点市场多年现货交易数据,每年的配额交易量大概占配额总量的5%左右(例如2020年约6%),按这一比例估算,全国碳市场开启前两年每年的交易量在2~3亿吨左右,未来碳期货品种批准上市后,按照50倍左右的杠杆放大,年交易量预计能达到百亿吨,达到甚至超过欧盟碳市场的交易量。
(2)交易量构成:相对于交易量,交易量的构成也非常重要。截至2021年1月22日,试点地区累计的线上交易量和线下交易量之比为0.9左右,说明两者相当,但是各个试点差异不小。线上交易和线下交易两种方式各有优势,交易便捷程度和交易成本也差异很大,但线上交易量如果太低,市场的流动性不够,买卖需求难以低成本进行匹配,价格更容易被操控。
(3)交易价格及其构成:碳交易试点多年运行中,碳配额交易均价在20元/吨左右,但是各地差异也不小,高至60元/吨左右,低至10元/吨,因此全国碳交易市场开市后的价格及走势的预测不一。笔者认为大概率在30~50元左右的价格区间,略高于试点地区的平均水平,也反映了未来碳排放控制愈加严格的趋势
从试点实践看,北京、上海、广东、深圳等部分碳交易试点减排效果都非常明显,在纳入管控企业的排放总量、碳排放强度、综合减排成本等绝对量或者相对量等指标方面,和试点之前都有明显变化。碳市场推动了控排行业企业加大节能减碳技术改造,加快了企业“碳绩效”的有效提升,有的试点行业初步实现了经济发展和碳排放增长脱钩。这为评估全国碳市场运行效果提供了有益参考。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