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简介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碳市场”)是为促进全球温室气体减排所采用的市场机制。1997年《京东议定书》首次提出把市场机制作为解决二氧化碳为代表的温室气体减排问题的新路径,即把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从而形成了二氧化碳排放权交易。
纵观全球,碳排放权交易体系(ETS)仍然是气候减缓的关键组成部分。2005年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 ETS)启动以来,新的体系纷纷建立。目前全球已有21个体系正在实施,覆盖29个司法管辖区。另有9个司法管辖区正计划未来几年启动碳排放交易体系,其中包括中国、德国和哥伦比亚。
2中国碳市场发展历程
2.1区域试点碳市场
2011年,国家发改委选择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及深圳7个省市开展试点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从2013年中开始,深圳率先启动试点碳市场,之后上海、北京、广东、湖北、广东、重庆试点碳市场相继启动。我国的试点碳市场由两大部分组成,碳排放配额交易市场和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hina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s,CCER)市场。
表1统计了2020年各试点碳市场配额的成交情况。无论从总成交量还是总成交额上来看,广东和湖北碳市场在都遥遥领先于其他试点地区,市场交易较为活跃;北京、重庆、福建等试点地区的市场规模则较小。
表1 2020年试点碳配额交易情况
2012年6月,国家发改委印发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对国内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等五个事项实施备案管理。因在施行中也存在着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量小、个别项目不够规范等问题,国家发改委于2017年3月14日印发公告,宣布暂缓受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方法学、项目、减排量、审定与核证机构、交易机构备案申请;并开始组织修订新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3迄今尚未重启。截止到2021年2月28日,累计公示CCER审定项目 2871个,已获批备案项目总数达到1104个,已签发项目总数为358个,签发 CCER 量达 7300 多万吨。
2.2全国碳市场
以试点为基础,全国碳市场自2017年底启动筹备。国家发改委2017年12月发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提出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分基础建设期、模拟运行期、深化完善期三个阶段建设全国碳市场。
2020年12月30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和《纳入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发电行业的碳排放强度远高于其他行业,全国碳市场建设将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率先开展全国范围内的碳排放权交易,本次公布的纳入配额管理的2267家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实现了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的全覆盖。
2021年1月5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月1日起启动施行,全国碳市场发电行业第一个履约周期正式启动。这标志着酝酿10年之久的全国碳市场终于“开门营业”。按照要求,企业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折合能源消费量约1万吨标煤,即纳入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应当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碳排放数据,清缴碳排放配额,公开交易等信息并接受监管。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落地上海,注册登记系统设在湖北武汉。2021年2月26日至27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赴湖北省、上海市调研碳市场建设工作时表示全国碳市场建设已经到了最关键阶段,要确保今年6月底前启动上线交易。
3全国碳市场展望
3.1碳市场规模预期
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在发电行业碳市场稳定运行的基础上,将逐步扩大市场覆盖行业范围,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实现全国碳市场的平稳有效运行和健康持续发展,有效发挥市场机制在实现我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碳中和愿景中的重要作用。
随着《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未来中国碳市场覆盖范围将逐步扩大,最终覆盖发电、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和国内民用航空等八个高耗能行业,覆盖排放总量或将超过50亿吨。
3.2碳价预期
清华大学张希良教授在其《2060年碳中和目标下的低碳能源转型情景分析》报告中对碳中和边际减排成本(碳价)做了研究和预测,预测结果中国到2030年碳价为13美金,到2050年为115美金。5在减排政策趋严以及国际国内碳中和目标的驱动下,碳排放成本将不断上涨,碳资产价值将逐步体现。
3.3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抵消机制重启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一条规定了抵消机制,即重点排放单位可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或生态环境部另行公布的其他减排指标,抵消其不超过5%的经核查排放量。1单位 CCER 可抵消 1 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排放量。用于抵消的 CCER 应来自可再生能源、碳汇、甲烷利用等领域减排项目,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重点排放单位组织边界范围外产生。
CCER抵消机制是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CCER的纳入可以丰富交易总类,提升市场流动性,提高企业参与碳交易的积极性。《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结果可期,面向全国的CCER市场的碳资产价值链将适时重启。
4企业如何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
碳市场是我国第一次从国家层面将温室气体控排责任压实到企业,通过市场倒逼机制,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全国碳市场尚处于发展初期,基本制度框架包括温室气体核算报告与核查、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尚需完善,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等交易基础设施正倒排工期,紧密搭建中。然而,确定的是,碳市场的逐步完善将有利于我国的碳中和进程,对控排企业、其他高耗能企业以及其他机构和个人都带来了不同程度的挑战和机遇。
4.1早布局早参与
对于控排企业来说,第一个履约周期已经启动。做好配额管理及履约是控排企业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在碳价持续走高的背景下,控排企业将不得不付出巨额的成本购买超出免费分配以外的碳配额;相反,通过节能减排获得的碳配额盈余将给控排企业带来可观的收益。
随着2060碳中和愿景的提出,许多行业领先企业已开始制定碳中和路线图或将其纳入企业发展规划中,碳交易将成为企业在减排能力以外符合成本效益的主流选择之一。
4.2完善管理体系
碳市场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买卖配额,而是用经济手段推动企业深度参与减排。减排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通过完善管理体系,实现减排的成果效益。我国几大发电集团作为碳资产管理的先行者,从清洁发展机制时期就非常重视碳资产管理工作,并纷纷设立相应的碳资产管理部门或公司。
此外,对集团化企业来说,建设碳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是个可行的做法,实时监测集团的排放和碳资产,集中调配资源,优化履约模型,实施减排项目,在减排的同时获得一定的收益。
全国碳市场十年磨一剑,未来覆盖范围将逐步扩大。企业应顺应绿色低碳转型的趋势,及早制定低碳发展战略、实施节能减排计划、完善碳资产管理体系,从而赢得发展的主动权。
注:
1 ICAP《全球碳市场进展2020年度报告执行摘要》
2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碳市场2020年度总结与发展建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2号,2017年3月。
4 广州碳排放交易所:每周碳情,2021年2月。
5 张希良《2060年碳中和目标下的低碳能源转型情景分析》,2020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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