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地方标准《农村新居排水方式及生活污水收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试行)》(送审稿)征求意见。
本指南规定了农村新居排水方式及生活污水收集设施建设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总体要求、设计进水水量和收集模式。除执行本指南外,尚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本指南适用于江西省内农村居所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时室外排水工程设计。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指南主要起草单位: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
参与起草单位:江西盖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XXXXXXXXXXXXXXXXX。
农村新居排水方式及生活污水收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试行)
1 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农村新居排水方式及生活污水收集设施建设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总体要求、设计进水水量和收集模式。除执行本指南外,尚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本指南适用于江西省内农村居所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时室外排水工程设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1347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
GB/T 5836.1 硬聚氯乙烯
GB/T 13663 聚乙烯给水管材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9472.1 埋地用聚乙烯(PE)结构壁管道系统 第1部分:聚乙烯双壁波纹管材
GB/T 19472.2 埋地用聚乙烯(PE)结构壁管道系统 第2部分: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材
GB 500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26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ECS 316 室外真空排水系统工程技术规程
CJJ 123 镇(乡)村给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 124 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SL 687 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程
DB36/T 419 江西省生活用水定额
DB 36/1102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与投资指南》(环发〔2013〕130号)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农村生活污水 rural sewage
指农村(包括自然村、行政村和未达到建制镇标准的乡村集镇、集中居民点)居民生活活动中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冲厕、洗涤、洗浴和厨房排水,不包括工业废水和畜禽养殖废水。
3.2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rural sewage treatment facility
指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备。
3.3 排水设施 wastewater facilities
指排水工程中的管道、构筑物和设备等的统称。
3.4 排水体制 sewerage system
指一个区域内收集、输送污水和雨水的方式,有合流制和分流制两种基本方式。
3.5 合流制 combined system
指用同一管渠系统收集、输送污水和雨水的排水方式。
3.6 合流制管道溢流 combined sewer overflow
指合流制排水系统降雨时,超过截流能力的水排入水体的状况。
3.7 分流制 separate system
指用不同管渠系统分别收集、输送污水和雨水的排水方式。
3.8 污水泵站 sewage pumping station
指分流制排水系统中,提升污水的泵站。
3.9 面源污染 diffuse pollution
指通过降雨和地表径流冲刷,将大气和地表中的污染物带入受纳水体,使受纳水体遭受污染的现象。
3.10 入渗地下水 infiltrated ground water
指通过管渠和附属构筑物进入排水管渠的地下水。
3.11 时变化系数 hourly variation coefficient
指最高日最高时污水量与最高日平均时污水量的比值。
3.12 黑水 black water
指排泄及冲洗粪便产生的高浓度生活污水。
3.13 灰水 grey water
指农村居民家庭厨房、洗衣、清洁和洗浴污水产生的污水。
3.14 重力流管道 gravity flowed pipe
指在没有压力的情况下,依靠排水管的倾斜坡度重力自流。
3.15 真空污水收集系统 vacuum sewage disge system
指利用负压的方式将污水集中收集起来的系统。
3.16 真空井 vacuum pumping well
指真空阀、控制盒(控制元件)、电缆线等集成为一体的室外集水设施。
3.17 真空收集管道 vacuum pipe
指管内为负压的管道,包括真空主管、真空支管、真空服务管、真空排出管。真空服务管是连接真空井和真空主(支)管的管道;真空支管为汇集真空服务管并连接真空主管的管道;真空主管指汇集个真空支管并连接真空泵站的管道;真空排出管是排污泵利用正压排出污水的管道。
3.18 真空泵站 vacuum pumping station
指由真空泵、污水泵、真空储液罐等组成的具有完整使用功能的构筑物,为真空污水收集系统提供负压源,通过负压将少而广的污水收集至真空储液罐中。
4 设计水量
4.1 农村生活用水量
4.1.1 农村生活污水主要包括厕所;厨房用水、洗涤和洗浴用水。
4.1.2 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量宜根据实地调查数据确定。
4.1.3 当缺乏实地调杳数据时,污水排放量宜根据当地人口规模、用水现状、生活习惯、经济条件、地区规划等确定或根据其他类似地区排水量确定,也可根据表 4.1 的数值和排放系数确定。
通过排放系数确定污水量。农村生活污水排水量一般为总用水量的 40%~80%,有洗衣污水、厨房污水室外泼洒等习惯的地方可取下限值,排水设施完善的地方可取上限值。
4.1.4 农村生活污水排放呈不连续状态,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流量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调节设施前的处理设施的设计流量应按最高日最高时污水量设计;
2)调节设施后的处理设施的设计流量应按最高日平均时污水量设计。
4.2 公共建筑用水量
公共建筑用水定额参照GB 50015中表3.1.10取值。
4.3 农村生活污水量(最高日处理量)
农村污水量=K1×居民用水量+ K2×公共建筑用水量
式中:K1-排放系数,取0.4~0.8;K2-排放系数,取0.6~0.8。
4.4 雨水量
雨水量计算参照GB 50014中3.2节计算。
4.5 合流水量
合流管渠的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Q=Q1+Q2
式中:Q —— 设计流量(L /s);
Q1—— 设计生活污水量(L/s);
Q2 —— 雨水设计流量(L/s)。
4.6 管渠水量
截流井以后管渠的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Q’ = (no+1)Q1+Q3+Q4
式中:Q ’ ——截流井以后管渠的设计流量(L/s);
no——截流倍数;
Q3 ——截流井以后汇水面积的雨水设计流量(L/s);
Q4——截流井以后的旱流污水量(L/s)。
4.7 截流倍数
应根据旱流污水的水质、水量、排放水体的环境容量、水文、气候、经济和排水区域大小等因素经计算确定截流倍数,宜采用2~5。同一排水系统中可采用不同截流倍数。
4.8 雨季污水设计量
预处理系统(隔油、沉砂、格栅等)按合流设计流量计算,生化系统按旱流污水量计算,必要时考虑一定的合流水量。
4.9 雨水设计重现期
合流管道的雨水设计重现期可适当高于同一情况下的雨水管道设计重现期。
4.10 山溪水
应采用导排或截流的方式避免山溪水涌入分流或合流制收集管道或收集沟渠。
4.11 浅层地下水
应采用必要的防渗措施,避免浅层地下水混入分流或合流制收集管道或收集沟渠。
4.12 黑灰分流
新建成农村住房排水系统宜采用黑灰分流,即黑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再进入污水收集系统、灰水可直接进入污水收集系统。 5 排水管渠和附属构筑物
5.1 一般规定
排水管渠和附属构筑物应符合GB 50014的4.1节的相关规定,与其他地下管线和构筑物的水平、垂直净距宜符合GB 50014的附录B的相关规定。
真空污水收集系统包括三大部分:真空井、真空收集管道和真空泵站。室内采用真空收集系统时可直接与室外真空收集系统连接,非真空卫生器具排水通过真空井与真空收集管道连接。室外真空收集系统宜设置在线监测系统,监测系统应包含真空收集管故障报警、真空井故障报警、真空泵站故障报警等。
5.2 水力计算
参照GB 50014的4.2节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
5.3 调节池
5.3.1 分流制排水体制调节池
池容设计按最高日时平均流量,取水力停留时间8~12h计算。
5.3.2 合流制排水体制调节池
池容设计应增加雨水截流量。
5.4 管道
5.4.1 重力流管道
参照GB 50014的4.3节的相关规定进行设计与建设。
5.4.1.1 污水管管材
不建议使用钢筋混凝土管,建议采用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材(GB/T 19472.2)、聚乙烯双壁波纹管材(GB/T 19472.1)等管材。
5.4.1.2 环刚度要求
管材根据GB 50332选择合适的环刚度。
5.4.1.3 管道回填要求
塑料管回填要求需满足GB 50268中规定。
5.4.2 真空收集管道
真空收集管道应由真空排出管、真空支管、真空主管组成。
真空收集管道宜采用锯齿型敷设方式,两个相邻锯齿型提升弯之间的管道坡度不应小于0.2%。管道连续爬坡时应采用袋型敷设方式,并在45°上升段前设“U”型弯。真空收集管道爬坡累计不应大于4.5m。
参照CECS 316 的4.1节的相关规定进行设计与建设。当有相类似工程实例时,可参照执行。
5.4.2.1 污水管管材
建议采用硬聚氯乙烯(GB/T 5836.1)、聚乙烯给水管材(GB/T 13663)等管材。公称压力不应小于1.0MPa。
5.4.2.2 环刚度要求
管道覆土小于4米环刚度采用10 KN/m2;管道覆土大于4米且小于6米环刚度采用12.5 KN/m2。
5.5 检查井
参照GB 50014的4.4节的相关规定进行设计与建设。
5.5.1 污水检查井
污水检查井不应采用砖砌,宜采用成品检查井。在路面管位有限的情况下,可考虑建设砼制检查井。
5.5.2 交汇井
雨污水管道管位发生冲突时,应设置交汇井,宜采用污水管穿越交汇井的形式。
5.6 跌水井
参照GB 50014的4.5节的相关规定进行设置。
5.7 雨水口
参照GB 50014的4.7节的相关规定进行设置。
5.8 截流井
参照GB 50014的4.8节的相关规定进行设置。
5.9 出水口
参照GB 50014的4.9节的相关规定进行设置。
5.10 倒虹管
参照GB 50014的4.11节的相关规定进行设置,可考虑采用电排方式穿越河道。
5.11 化粪池
农户厕所污水须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污水收集管道,化粪池设置应符合GB 19379和GB 50015中的有关规定,总容积不得小于1.0m³。
5.12 沉渣格栅井
宜在厨房污水的出户管末端设置成品沉渣格栅井,以截留较大的悬浮物或漂浮物,并隔除浮油,避免管道内发生淤积、堵塞。
5.13 隔油池
农家乐餐厅的含油污水,应经除油装置后方可排入污水管道。除油装置宜采用成品隔油池,应满足GB 50015中的规定。隔油池顶部设排气管,以排放沼气、H2S等气体。
5.14 真空井
室内排水排出时,经化粪池、沉渣格栅井、隔油池等后,接入真空井。真空井应采用定型产品,由污水收集室、真空阀、控制器、液位感应器等组成。真空阀开闭次数不应小于30万次,真空阀在开启状态下,其通经不应小于40 mm,开启压力应不大于-0.015 MPa。
5.15 真空泵站
单个真空泵站的真空主管长度应不大于4km,真空泵站的压力应维持在-0.06MPa~-0.07MPa, 设备选型参照CECS 316-2012的4.2节。真空泵站排气应符合GB 14554的规定。真空泵站所产生的噪声不应超出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附录 A
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主要收集模式
A.1 江西省 I 类模式
靠近城区、镇区且满足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接入要求的村庄,应建设和完善村庄污水收集系统(雨污分流),将污水纳入城镇污水管网,进行统一集中处理。
A.2 江西省 II 类模式
靠近城区、镇区且满足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接入要求的村庄,不利于敷管的(受管位、地形条件、河/湖水系、地质状况等因素限制,下同),应根据技术经济比选,就地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或建设雨污分流系统、通过污水泵站排入城镇污水管网或设施。
A.3 江西省 III 类模式
靠近城区、镇区且满足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接入要求的,但居民区分散的村庄,应根据技术经济比选,就地建设分散污水处理设施或建设雨污分流系统、通过污水泵站排入城镇污水管网或设施。
A.4 江西省 IV 类模式
靠近城区、镇区且满足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接入要求的,居民区分散的,且不利于敷管的村庄,应根据技术经济比选,就地建设分散污水处理设施或建设雨污分流系统、通过污水泵站排入城镇污水管网或设施。
A.5 江西省 V 类模式
远离城区、镇区的(一般指远离集镇区域3~5km及以上,下同),人口分布集中的村庄,在管道敷设条件较好的情况下,应建设完善雨污分流系统,对村庄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
A.6 江西省 VI 类模式
远离城区、镇区的,人口分布集中的村庄,在管道敷设条件不利的情况下,可优先利用现有明渠或暗渠进行截污,对合流来水进行收集处理。但需根据受纳水体水功能和水质目标要求,设置必要的调蓄等系统来减缓雨季溢流污染。
A.7 江西省 VII 类模式
远离城区、镇区的,人口分散的村庄,在管道敷设条件较好的情况下,应根据技术经济比选,就地建设分散污水处理设施或建设雨污分流系统、通过污水泵站排入集中处理设施。
A.8 江西省 VIII 类模式
远离城区、镇区的,人口分散的村庄,在管道敷设条件不利的情况下,宜设置预处理(如三格式化粪池)+生态处理等系统。处理工艺应根据受纳水体水功能和水质目标要求来选择。
附录 B
江西省农村新居排水系统收集标准模式
B.1 农户庭院排水系统
使用旱厕、农户庭院土地较多,排水主要为厕所、厨房、洗漱和院落排水,典型的污水排放系统如图 B.1-1 所示。
黑、灰水分离收集 I 类模式:房屋分布呈庭院式且院内种植农作物,厨房、洗漱间产生的灰水可利用于院内农作物浇灌,厕所、圈舍产生的黑水应收集集中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参看图 B.1-1、B.1-2a、B.1-3a。 图 B.1-1 户厕在室外的农户院落典型排水系统使用水冲厕所、庭院地面硬化、室内卫生较设施齐全,化粪池可单户设置,也可相邻住户集中设置,典型的庭院生活污水排水系统宜采用图 B.1-2 和图 B.1-3 所示方式。
B.2 村落污水收集系统
村落污水收集系统常用收集方式如图B.2-1和B.2-2所示。黑、灰水分离收集Ⅱ类模式:房屋分布呈线性,厨房、洗漱间产生的灰水应统一收集处理,厕所、圈舍产生的黑水应通过化粪池等预处理设施,再统一收集并进行资源化利用,详见B.2-2所示。 2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