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召开的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会议暨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布置会上了解到,今年防城港市将以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六大专项行动,打造污染防治攻坚战升级版,确保防城港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开好局、起好步。
实施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行动。加快结构优化调整步伐,实施高耗能行业节能技改,积极引导扶持环保产业发展,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加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继续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生态化、绿色化改造,大力支持和鼓励绿色技术创新和推广使用。做好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的有关评估评价,做好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建设,大力发展壮大生态经济,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实施空气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加大重点行业废气综合治理和清洁生产力度,同时加强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进各工业园区逐步开展清洁燃料升级换代,推动落后燃煤小热电和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加强移动源污染和城市扬尘综合治理,继续开展柴油货车专项治理行动,督促各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8个百分百”要求。压实网格化监管责任,深入开展秸秆(垃圾)禁烧专项行动,切实加强秸秆(垃圾)禁烧管控,加快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同时加大违法违规生产、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规范治理露天烧烤占道经营行为。
实施水环境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提高涉海产业准入门槛,启动企沙南部排污区(口)选划和深海排放管网建设,严厉打击偷排、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等违法行为。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改造,提高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处理率。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建设,加强水质监测,推进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同时加强水产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抓好入河入海排污口的监督管理,统筹推进近岸海域、海洋、海岸线等生态系统的一体保护和修复,加强红树林保护。
实施土壤环境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强化在产企业的土壤污染风险防控,严格控制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推进化工园区、危险废物填埋场等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对于固体(医疗)废物,要加强联合排查整治及全过程监管,统筹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布局与建设。
实施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专项行动。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办法,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强化自然保护区的监管保护,启动公园城市建设试点。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全力保障环境安全。
实施推进现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专项行动。组织编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各专项规划及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工作方案,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建设、生态环境治理法律政策体系建设,加大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资金支持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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