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潍坊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奎文区分局(潍坊市奎文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4919号奎文区政府院内2号楼
联系方式:0536-8290082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虞河壹号11楼
联系方式:0536-8234576
二、采购项目名称:奎文区道路保洁、公厕管理及垃圾收运转运、城乡环卫一体化作业、园林绿化养管综合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705202002000066
三、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奎文区道路保洁、公厕管理及垃圾收运转运、城乡环卫一体化作业、园林绿化养管服务,服务期3年。本项目分为八个包,分别为:
包一:四平路(玄武街-健康街)等17条道路及绿化带保洁。
包二:东风东街(亚星桥—北海路)等9条道路及绿化带保洁。
包三:虞河路(高速路-清溪街)等3条道路及绿化带保洁。
包四:背街小巷及背街小巷市场保洁。
包五:城乡环卫一体化作业。
包六:公厕管理及垃圾收运转运。
包七:奎文区主要道路绿地养管。
包八:奎文区直管公园、游园绿地及道路分车带、沿街绿地、行道树、树穴养护管理(含病虫害防治);苗木基地租赁、管理;城区除尘抑尘。
四、预算金额:7688.255609(万元)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潍坊恒润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为奎文区为推动奎文区环境卫生中心和奎文区园林绿化中心两家事业单位改革而成立的区属国有企业。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
<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
的通知》鲁财购[2015]11号第十二条:“政府购买服务应与事业单位改革相结合。推动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第二十六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属于政府采购法适用范围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不属于政府采购法适用范围的,可采取定向委托方式确定承接主体:(二)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过程中,按照政策规定,在改革过渡期内需要由原事业单位继续承担服务的;或者为推动某类事业单位改革,需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予以支持的。(四)落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确定的公共政策和改革目标,对承接主体有特殊要求的。”鉴于上述原因,奎文区道路保洁、公厕管理及垃圾收运转运、城乡环卫一体化作业、园林绿化养管综合服务项目由潍坊恒润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承接。
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名称:潍坊恒润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文化南路2600号齐鲁创智园1号楼410室
七、公示期限:2021年3月19日至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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