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水处理网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悉,2月28日,大连瓦房店全域污水处理厂(一期)PPP项目发布社会资本采购中标公示,预中标者为瓦房店复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预中标金额为投资收益率:6.15(%);首年运维污水处理服务费固定部分报价:25700000(元/年);首年运维污水处理服务费可变部分单价报价:0.35(元/吨水)。
1月26日,大连市瓦房店全域污水处理厂(一期)PPP项目发布资格预审评审结果,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瓦房店复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庄河林水资源集团三河环境有限公司、大连旭阳水利建设开发有限公司4方社会资本入围。
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74953.37万元。
本项目包含五(5)座存量污水处理厂,均位于大连市瓦房店市境内。分别为,瓦房店龙山污水处理厂、瓦房店岭东污水处理厂、瓦房店市复州城镇污水处理厂、瓦房店市三台污水处理厂、瓦房店市老虎屯镇污水处理厂。
瓦房店龙山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106405平方米,服务区域为瓦房店市中心区域,包含一期工程、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及扩建(二期)工程三个部分。一期工程建于2005年,设计污水处理能力6万吨/日,出水水质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以下简称“一级B标准”);一期提标改造建于2017年,总投资约为人民币5400万元,对一期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使污水排放标准由一级B标准提升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以下简称“一级A标准”);扩建(二期)工程建于2013年,设计采用CAST工艺,处理能力4万吨/日,出水水质为一级A标准。
瓦房店岭东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51500平方米,服务区域为瓦房店市岭东地区。工程设计处理生活污水(不含工业废水)能力2万吨/日,采用“厌氧-缺氧-好氧法的生物脱氮除磷工艺,简称A2/O”处理工艺,处理后出水执行一级A标准,就近排放至东侧的大沙河。
瓦房店市复州城镇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9512平方米,服务范围为复州城镇地区。工程设计处理规模为1万吨/日,污水处理采用BIOCOS工艺,出水水质执行一级A标准。
瓦房店市三台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19998平方米,服务区域为三台地区。设计处理规模为0.5万吨/日的城市生活污水及少量的工业污水处理,本项目一级处理采用曝气沉砂池工艺,二级处理采用生物处理-BIOCOS工艺,三级处理采用机械搅拌絮凝+斜管沉淀+纤维转盘滤池过滤,然后再紫外线消毒生物除臭,出水水质执行一级A标准。
瓦房店市老虎屯镇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15760平方米,服务区域为老虎屯镇地区。工程设计规模近期为0.5万吨/日,远期为1万吨/日,出水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污水管道17.53km。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复州城的城市生活污水及少量的工业污水处理,本项目采用预处理+BIOCOS+絮凝+沉淀+过滤+紫外线消毒工艺。项目运营后应建立本区域中水回用机制,配套中水回用管网,尽可能回用污水处理厂尾水,回用不掉的排入复州河。
本项目采用PPP模式中“转让—运营—移交(TOT)”的运作方式,项目PPP合作期为二十(20)年,全部为运营期,从经营权转让日起计算至满二十(20)年止。
瓦房店全域污水处理厂(一期)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中标公示
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DYZXWFD-2021-01
二、项目名称:瓦房店全域污水处理厂(一期)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
三、预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瓦房店复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共济办事处五四路147号
预中标(成交)金额:投资收益率:6.15(%);首年运维污水处理服务费固定部分报价:25700000(元/年);首年运维污水处理服务费可变部分单价报价:0.35(元/吨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瓦房店全域污水处理厂(一期)PPP项目
服务范围:项目公司在受让本项目经营权后,依法对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及其附属设施进行运营、维护和管理,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有权获取污水处理服务费(政府付费)收入。
服务要求:运营期内,项目公司按照届时适用法律的规定以及《PPP项目合同》的约定,持续稳定地向公众提供项目服务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公司应根据《PPP项目合同》的约定,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管理、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使项目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服务时间:本项目PPP合作期为二十(20)年,全部为运营期,从经营权转让日起计算至满二十(20)年止。
服务标准:运营期内,项目公司应在各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内持续稳定接受污水,除因政府原因或不可抗力外,出水水质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规定的一级A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永跃、郑晓宁、张丽、杨俊卿、崔雪梅、宁英俊、张寿通
六、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赵智、张庆新、王家才、聂振华、尹荟杰、牛威、姚赫、郑晓宁、李志达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中服务招标计费标准的40%执行;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200,000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瓦房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瓦房店市西长春路一段1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139426334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3号通泰大厦C座901
联系方式:010-880867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15140496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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