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正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对河北正定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招标编号:GXTC-1945008)进行公开招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以及评标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初始单价:73元/吨
项目投资估算总额(包含全部土地费用)(万元):31891.65万元
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仅含一期土地费用)(万元):30511.35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沈阳新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初始单价:74.7元/吨
项目投资估算总额(包含全部土地费用)(万元):31895.57万元
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仅含一期土地费用)(万元):30507.36万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芜湖海螺投资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初始单价:60元/吨
项目投资估算总额(包含全部土地费用)(万元):31893.17万元
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仅含一期土地费用)(万元):30510.76万元
评标情况:评标时间为2021年2月23日;评标地点为正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电子评标室;评标委员会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标准和方法,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二)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本项目不适用;
(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均响应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如下要求:
1)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根据开标当日招标方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作为不同主体参与投标。
2)特定条件
(1)投标人应在国内至少具有一个采用机械炉排炉工艺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营业绩,投标人应为该项目的控股股东(所占股权超过50%)。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综合业务管理部 夏涓,联系电话:010-88354433
2)招标人: 正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马先生电话:0311-88266068
(五)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无
公示期2月24日至3月1日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4日
否决投标单位及理由:无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综合业务管理部 夏涓,联系电话:010-88354433 2)招标人: 正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311-88266068
全部投标单位:芜湖海螺投资有限公司;沈阳新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市恒建科创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开始时间:2021-02-24
公示截止时间:2021-03-01
开标时间:2021-02-23
招标人名称:正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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