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防范环境风险,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确保废铅蓄电池得到规范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及处置,海口市日前发布《关于废铅蓄电池环境管理的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明确存在涉嫌无许可证收集处理废铅蓄电池等违法行为,或将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非法收集处理废铅蓄电池不仅危害群众身体健康,也会危害生态环境。近年来,随着铅蓄电池市场应用的扩大,废铅蓄电池的产生量逐年增加,违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废铅蓄电池时有发生,造成环境污染,涉嫌违法犯罪。
告知书明确,废铅蓄电池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含铅废物,其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及处置必须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危险废物的管理规定。废铅蓄电池的产生单位或个人,应将废铅酸蓄电池提供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贮存、利用、处置。从事废铅蓄电池收集、利用及处置的单位应取得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无资质而开展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废铅蓄电池工作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将废铅蓄电池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存在非法管理废铅蓄电池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将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其中,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报经批准后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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