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作为全国首批46个垃圾分类重点城市之一,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精神,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建立配套法规制度
为进一步从制度上规范垃圾分类工作,海口市先后颁布了《海口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海口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结合海口市实际,制定了《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两年行动方案(2020-2021)》以及《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评分细则》等配套标准和措施。
二、建立工作机制
成立海口市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安排召开动员部署会、工作推进会、专题会等,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三、开展多种形式宣传
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垃圾分类宣传,向全市市民发出《垃圾分类倡议书》;研发“海口智慧垃圾分类”微信小程序并上线运行,以寓教于乐、大众普及、全民参与的方式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四、开展专题培训
在海口市市民游客中心开展垃圾分类专题培训,培训人员达1000余人。各区对街道、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人员、志愿者、督导员等进行专题培训,提升各级垃圾分类管理人员的指导和操作能力。
五、抓好检查指导
海口市园林环卫局成立4个检查指导组,分别检查了市政府等办公区域、学校、住宅小区、车站、码头、商超、农贸市场等场所。在检查指导过程中,对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设备准备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并对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准备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督办整改。
六、建设垃圾分类示范点
在各区垃圾分类示范街道建设垃圾分类示范点,分别选取自管小区、三无小区、物业小区等不同类型居住小区,建设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实行“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模式,在美兰区琼苑广场小区、秀英区储运小区、琼山区鹏盛家园建设垃圾分类示范小区,配置分类垃圾桶,更换新标识,设置分类宣传栏和监督举报告知牌;在投放点设置照明灯、洗手台、破袋机器、视频监控;集中投放点配备垃圾分类督导员,实现集中分类投放点容器、标识、宣传、公示、配置“五规范”。龙华区在公共区域设置23座智能可回收站,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点,并按计划逐步在试点街道及全市进行推广。
七、完善末端分类处置体系
海口市实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类标准。可回收物统一运到海南绿保再生资源分拣中心进行二次专业分选,执行再生资源回收清单制度。有害垃圾由各区定期收集、暂存,运往位于昌江县的省危废处理中心进行处置。厨余垃圾由各区采用密闭专用车辆收运,运送至餐厨垃圾处理厂进行资源化利用处理。其他垃圾由各区采用专用车辆收运,运送到颜春岭垃圾焚烧发电厂或卫生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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