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兴山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基本概况、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情况、公众意见表的提交方式和途径等予以公开。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内容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兴山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兴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建设地址:兴山县峡口镇泗湘溪村李家沟
项目总投资:27972.68万
项目概况:新建一座日处理能力300吨垃圾焚烧发电厂及配套设施等。发电厂配套1×300t/d垃圾焚烧炉+1×27t/h中温中压余热锅炉+1×7.5MW汽轮发电机组;焚烧厂包括主厂房(含垃圾卸料车间、垃圾池、焚烧及锅炉间、烟气净化间、汽机间、中控及值班室等)、地磅及计量间、污水处理系统、水工设施、管理区等辅助配套工程等。
二、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兴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联系地址:兴山县香溪大道38号
3、联系人及电话:马主任 0717-2585172
4、Email:352020886@qq.com
三、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环评机构名称:湖北铨誉科技有限公司
2、联系人:邓工
3、联系方式:0717-6756018
4、Email:14518712@qq.com
5、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信路SBI创业街3幢12层1201-6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如附件无法正常打开请点击网址连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是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邮寄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附:公众意见调查表.docx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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