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0年行业发展评述
1.1 主要政策
(1)行业规范管理型政策方面
3月3日和6月9日,生态环境部先后印发了《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积极服务落实“六保”任务,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两个文件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给我国发展带来广泛深远影响的情况下,为污染防治攻坚战圆满收官起到重要保障作用。
8月27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共同印发了《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土壤污染防治工程项目的分类、管理分工、管理程序和管理要求,对于引导各级地方政府规范土壤污染防治工程管理的程序和内容,加快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程具有重要意义。
7月至9月,全国人大组织开展了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深入推进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尤其是净土保卫战起到了具体指导作用,更是对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
12月29日,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环境要素 第1部分:土壤和地下水》(GB/T 39792.1-2020),此文件为规范我国土壤和地下水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起到指导作用。
此外,在《土壤污染防治法》引导下,生态环境部正在主导编制《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录管理办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办法(试行)》和《农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办法(试行)》,以期进一步增强从业单位和个人诚信自律意识和信用水平,并规范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的认定。
(2)行业驱动型政策方面
2月28日,六部委联合颁布了《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管理办法》,鼓励土壤污染防治任务重、具备条件的省设立基金,积极探索基金管理有效模式和回报机制。
11月30日,生态环境部颁布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明确了土壤修复项目将不再要求做环境影响评价。此举是落实“放管服”要求的一项具体措施,有助于土壤修复项目的快速推进。
(3)行业技术提升型政策方面
9月11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2021年1月7日已正式发布,名字变更为《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技术指南(试行)》),为指导和规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提供技术支持。
11月25日,生态环境部颁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名录》),《名录》是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技术基础和关键依据,是落实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配套规章,对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12月1日,生态环境部颁布了《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此标准规定了地下水环境监测点布设、环境监测井建设与管理、样品采集与保存、监测项目和分析方法、监测数据处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以及资料整理等方面的要求,为我国地下水环境监测提供了技术支持。
由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和清华大学分别牵头编制的《污染地块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指南》(T/CAEPI 22-2019)《污染地块绿色可持续修复通则》(T/CAEPI 26-2020)于1月1和6月1日正式实施。两项标准的实施为指导污染地块修复工程环境监理,防控污染地块环境风险,促进污染地块的绿色可持续修复发挥重要作用。
1.2 行业发展现状
2020年在全球疫情影响大环境下,土壤修复行业在年初也受到波及。但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0年是“土十条”的收官之年,在“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双“90%”目标、全国土壤污染详查、长江经济带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和全国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考核指标带动下,下半年土壤修复市场恢复较快。
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稳步推进。其中,基础信息采集、现场采样工作和省级成果集成工作在2020年全部完成,省级成果集成工作已完成上报,全国31个省市区完成超过10万个工业地块的样品采集和检测分析,最终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状况调查国家成果集成工作也正在紧锣密鼓推进中。截至年底,“土十条”要求实施的200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试点项目基本完成,带动了众多从业单位参与,提供了多种管理模式和实用技术在全国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的实践,提升了各地土壤环境管理能力。随后将进入成果总结阶段,以期进一步提升修复工程管理的技术性与规范性。
土壤修复市场规模持续增长。土壤修复行业主要资金来源为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十三五期间累计投入约281亿元,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40亿元。此外,中央财政还支持土壤修复行业技术创新的重点科研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场地土壤污染成因与治理技术”,2020年国拨经费总概算约7.0亿元。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土壤与地下水修复专业委员会通过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采招网等公开数据统计分析,根据不同土壤修复业务类型,2020年土壤修复行业在资金构成方面较往年基本一致,咨询类与工程类业务资金总额比例约为2:8,其中工业类污染场地修复工程仍占工程类业务的主要部分,并且行业规模在持续扩大,2020年工业污染场地资金额约90.5亿元,比2019年增长约30%。近年来工业污染场地修复资金和项目情况详见图1。
图1 工业污染场地资金和项目情况
行业重大科研项目有序推进。科技部从2018年开始部署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场地土壤污染成因与治理技术”,2020年该计划国拨经费总概算约7.0亿元,共资助科研项目26项。行业内企业积极参与项目申报,其中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盖亚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项目牵头单位分别承担“基于“大智物云”的焦化污染场地生物修复一体化智能装备研究”和“污染场地土层剖面钻进探测一体化技术与装备”项目。
从业企业数量不断增加。根据“企查查”APP,搜索关键词“土壤修复”和“环境修复”后,得到初步名单,在此基础上删除公司名称与污染场地修复行业不相关的“海洋科技”、 “种子公司”、“机械制造”等得到最终修复企业名单。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共有约1万余家企业进入修复行业(或者有进入修复行业的行动),较过去十年从业企业总数量增长约77%。近年来,央企和省级环保集团为代表的国资企业加快进入修复行业,地方城建、城投也加紧土壤修复产业布局。同时,2020年,国内最早从事修复业务的企业北京建工修复股份有限公司IPO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威立雅环境集团收购江苏大地益源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等并购案,使得修复行业关注度进一步提升,吸引越来越多企业进入修复行业。近几年土壤修复从业单位数量变化情况详见图2。
图2 修复行业从业单位数量
1.3 行业存在问题
从2007年开始至今,环境修复行业得到了快速地发展,但也暴露了一些问题。
污染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修复行业作为环境领域最新的细分领域,底子弱,起步晚,相关政策法规标准待完善,由此造成一些行业乱象,如不合理低价、超短工期、承包商无限责任等。究其根源,是污染者(或污染责任承担者)责任落实不够,不能脱离这个根源空谈从业单位的自律。终身责任首先是污染者的责任,业内咨询企业、修复企业、药剂材料供应商与业主是合同关系,在依法依规的情况下承担的是合同责任。
行业管理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场地修复项目使用基于人体健康风险水平的修复目标值,采用异位修复技术的项目面临修复达标后土壤离场消纳的问题。采用原位修复项目在修复效果评估后,移出了管控清单,但同样面临着未来开发、土壤外运离场的问题。对于修复达标后土壤监管问题有必要制定基于地下水风险和生态风险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并进一步明确修复达标后土壤的监管要求和监管方式。一方面有利于打通修复的“肠梗阻”,为修复后土壤找到一个出路;另一方面也可为环境管理部门日益增多的监管工作解套,否则监管清单将只增不减。
商业模式有待进一步拓展。目前土壤修复项目仍以传统施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模式为主。今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9月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推荐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的通知》中提到的“EOD模式”,11月广州市发布的《广州市加强出让储备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到的“净土开发”模式,新型修复模式在相继涌现。这些政策对修复行业的推动有待进一步观察,如广州的“净土开发”模式,是否会刺激不合理工期项目进一步涌现,带来更多的环境风险。
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在国家科研领域持续的资金支持下,修复行业技术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前期引进的各项修复技术也走上了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良性循环。随着未来一段时间风险管控类项目逐步增多,各种阻隔类技术和强化自然衰减技术的研究需要加强。但从环境伦理角度出发,需要警惕用管控代替修复的趋势,一是不能通过管控而规避污染责任人的修复责任,二是不能无视污染源,什么项目都阻隔了事。
2 2020年发展展望
2021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修复工程的发展依然较为缓慢,污染场地修复主要受土地开发利用的驱动为主,部分受专项资金使用时间管理的约束和驱动。地方政府投入到土壤污染修复的决策会变得更加谨慎,非迫切或亟需的修复的项目会延缓上马或暂时终止;另一方面,地方财政的紧张会刺激污染地块的修复与上市转让。下面就几个方面的趋势简要说明:
(1)土壤污染调查产业继续发展和扩大规模。受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打好的基础和认识的影响,针对在产企业和关闭企业的调查工作会继续延续,土壤污染调查工作会在全国铺开,逐步规范并且扩大规模,同时也将带动风险管控与修复工程业务的增长。
(2)土壤修复与风险管控相结合的概念进一步被接受。受全球疫情和各级政府财政资金压力的影响,局部地区上规模土壤修复的活动会受到较强遏制。修复与管控相结合的思路逐步被接受并规范化,各级政府在加强土壤污染修复监管的同时,对于合理和有效的管控手段会逐步鼓励和加强。
(3)土地污染风险管控与区域景观设计结合增强。棕地景观设计与污染修复及风险管控的结合带来的综合收益和降低成本会被逐步认识,结合景观设计来精细刻画污染空间分布和减少修复扰动以及降低修复资金的需求会更加明显。
(4)应用修复新技术的政策支撑还比较薄弱。由于国家依然缺少鼓励新技术和促进绿色修复的政策措施,目前仅一些显性二次污染控制措施在逐步加强,土壤修复导致的隐性二次环境影响和能耗物耗等可持续评估因子仍未得到重视。在“碳达标,碳中和”目标的引领下,基于清洁能源的绿色可持续修复技术的关注度进一步增加。
(5)行业管理力度持续加强。对于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生态环境部正着手编制相关信用和信息管理办法,预计2021年正式颁布,该管理办法是落实土壤法第八十条要求的重要举措,将对规范行业发展,抑制非理性竞争起到积极作用。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