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清溪镇厨余垃圾处理中心正式运营启用,标志着清溪镇餐厨垃圾规范处理实现“零”的突破。清溪镇厨余垃圾处理中心实行示范点厨余垃圾专车专桶专线收运处理的方式对厨余垃圾进行巡回收运,日处理能力达40吨,可实现全镇厨余垃圾源头资源化处置全覆盖。
当天,清溪镇现场举行厨余垃圾处理中心运营启用仪式。东莞市城管局局长、市城管委办主任郭怀晋,清溪镇委书记叶锦锐,镇长李惠明,镇委副书记袁仕望,市城管委办副主任胡孔齐,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参加仪式。
源头处理全覆盖,日处理量达40吨
2020年9月14日,清溪镇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清溪镇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提出推进与生活垃圾分类相适应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能力,并由清溪市政公司负责协助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清溪厨余垃圾处理中心的建设、运营管理和厨余垃圾处理等相关工作。
清溪镇厨余垃圾处理中心位于清溪镇香芒西路南五街,占地面积500平方米,由东莞市清溪市政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该项目于2020年9月初开工,采用国内领先的高效厨余生化分解设备,使用高效复合高温好氧微生物菌种,通过一体化集成式处理模式,可使餐厨垃圾减量率达95%以上,并无副产物产生。
该厨余垃圾处理中心设计日处理能力40吨,建成后可实现全镇厨余垃圾源头资源化处置全覆盖。同时,中心还相应配置了厨余垃圾清运专用车和电动三轮车,每天不间断的巡回收运餐厨垃圾,可实现厨余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项目建成后,清溪市政公司将与清溪镇范围内的各机关单位、学校、餐饮服务单位、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加工及经营企业、农贸市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村(社区)等厨余垃圾产生单位签订《清溪镇厨余垃圾收运处置协议书》,要求各厨余垃圾产生单位将在食品生产和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厨余垃圾(不包含一次性餐具、塑料袋和包装食品的包装袋等)收集到垃圾桶内。中心将聘请专业人员,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采用“以桶换桶”的方式,用厨余垃圾清运专用车收集并运送到厨余垃圾处理中心,采取前端专人督导分类,后端智能化专业处理的模式对厨余垃圾进行处理。
垃圾分类的清溪实践
启用仪式上,清溪镇委副书记袁仕望对清溪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汇报。2020年以来,清溪镇坚持以“绣花”功夫抓好城市管理,印发了《清溪镇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方案》,稳步推进“1+1”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通过示范引领逐步完善厨余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取得了初步成效。
记者了解到,清溪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已完成全覆盖,“1+1”示范片区(居民、清厦、荔横)30%以上区域已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全镇物业小区均已完成楼层撤桶及垃圾投放点改造,示范小区已完成“定时定点投放”“误时误点投放”试点。此外,清溪镇还在浮岗易富小区设置了有害垃圾收集点,在商业街设置了可回收物便民交售点。
接下来,清溪镇将继续按照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计划,聚焦重点环节,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确保2021年底前完成“1+1”示范片区80%以上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建设、厨余垃圾实现单独收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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