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晚间,中金环境发布公告称,因工作原因,公司董事长唐鸿亮、董事姚辉近日提交书面辞职申请。
公告显示,中金环境于1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增补杭军、沈海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环境”或“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唐鸿亮先生、董事姚辉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唐鸿亮先生因工作原因,向公司申请辞去董事、董事长职务及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考虑到公司补选董事事宜尚需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董事、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之日前,公司董事会同意唐鸿亮先生继续履行公司董事、董事长、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法定代表人职责。
姚辉先生因工作原因,向公司申请辞去董事职务及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姚辉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姚辉先生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唐鸿亮先生、姚辉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依法履行职责。截至本公告日,唐鸿亮先生、姚辉先生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唐鸿亮先生、姚辉先生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促进公司改革发展、规范运作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就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1年1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增补杭军先生、沈海军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候选人提名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该补选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15日
简历:
杭军: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无锡市自来水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水源总厂厂长、副总经理,无锡市城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7年3月起任无锡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2019年4月至今任无锡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兼任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杭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第3.2.5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杭军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沈海军: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无锡市自来水总公司基建处工程管理员、基建处副处长,无锡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管网处副处长、二次供水办公室主任,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年5月至今任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日,沈海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第3.2.5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沈海军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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