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沧州市制订出台《沧州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聚焦产业结构优化调整、能源结构调整、运输结构调整、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扬尘及面源污染治理、VOCs综合整治“六大主攻方向”,立足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优化调整,统筹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方案与往年基本一脉相承,在继续过去行之有效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扩展治理工作,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强调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实施差异化管控,严防“一刀切”,制订“一厂一策”应急预案,涉及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运转或涉及国家战略性产业的保障类工业企业,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差异化管控,坚决杜绝“一刀切”。同时,严格落实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及时纳入全市生态环境正面监管清单,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不限产、不停产,少检查、少打扰,有力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全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完成28家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改造,形成秋冬季有效减排效益。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坚决遏制“散乱污”反弹。
强化能源结构调整攻坚。积极推进清洁取暖,基本完成农村地区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清零”;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组织开展散煤复燃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散煤复燃问题;完成114台生物质锅炉、99台燃油锅炉淘汰改造;加强燃煤单位炉前煤质检测监管。秋冬季期间,每季度对4个重点行业及每小时35蒸吨以上非发电燃煤锅炉煤质至少抽检一次;做好劣质散煤管控,依法收缴、处置。
大力推进运输结构调整。进一步优化交通运输方式,黄骅港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具备条件的原则上主要改由铁路运输,对不具备铁路、管道或管状带式等清洁运输的,采用新能源汽车或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32605辆;加强柴油货车污染管控,推进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达标整治;落实重型柴油货车远端绕行措施;常态化做好路检路查,依法依规对检测不合格车辆进行处罚并责令整改。
全力做好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强28台炉(窑)淘汰治理,全面加强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
深化扬尘及面源污染治理。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源排查管控专项行动,全面细化管控措施;加强建筑施工工地监管,推进城乡道路扬尘治理,市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5%,县城建成区达到85%;加大港口露天堆场扬尘整治;规范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设备运行管理;开展全市秸秆垃圾露天禁烧专项行动,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开展全方位、全环节、全覆盖的大排查、大整治;强化禁燃禁放管控。
强力开展VOCs综合整治。排查建立治理清单,制订“一厂一策”治理方案;加快推广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力争2021年3月底前实现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应换尽换;强化涉VOCs重点企业深度治理,完成8家化工企业、1家工业涂装企业深度治理,对采用单一的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光催化等低效技术治理工艺的,建立清单,列入2021年治理项目;加强无组织排放排查,督促企业取消非必要设置的旁路。强化涉VOCs储罐管控,规范活性炭更换;严格泄露与修复检测,推进油品储运销综合治理,深化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VOCs综合治理,完善VOCs监测监控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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