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
今年以来,受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和持续不利气象条件等因素影响,我市(承德市,下同)PM2.5平均浓度最高达到51微克/立方米,不降反升幅度高达30.6%,面对严峻形势,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部署,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行动,主动作为,全力攻坚,通过高位推动,精准施策,协力奋战,遏制住了PM2.5平均浓度不降反升态势,全市空气质量实现了持续改善。
(一)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实现了持续改善
1-11月,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下降4.9%;PM2.5平均浓度为每立方米27微克,同比下降3.6%,超额完成年度持续改善的目标任务;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六项大气主要污染物首次全部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其中,4、5、6月PM2.5月均浓度均位于全省第一位。进入秋冬季以来,10月份(2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9%)、11月份(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4%)PM2.5月均浓度历史同期最低。
1-11月,全市除营子区(PM2.5平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外,其他11个县(市、区)PM2.5平均浓度全部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市平均值达到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2%。进入秋冬季以来,10月、11月全市12个县(市、区)PM2.5月均浓度全部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为历史最好。
(二)优良天数比率大幅增加
1-11月,市区优良天数为291天,同比增加10天,达标比率为86.9%,超出年度84.4%的目标任务2.5个百分点。进入秋冬季以来,10月、11月优良天数比率创历史新高。
1-11月,全市12个县(市、区)优良天数较去年同期均实现大幅增加,增幅最高的滦平县达26天,全市优良天数均值同比增加14天。
(三)臭氧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1-11月,全市臭氧平均浓度为15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5%。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未达标天数由去年的39天下降到今年的30天,同比减少9天。预计臭氧全年年均浓度将首次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二、2020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省一系列决策部署,始终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仲明书记、丽虹市长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并在省、市大气办相关文件及专报上做出明确批示,提出“要认真反思、深入剖析,坚决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部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恶化趋势,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工作要求。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丽虹市长亲自建立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群,要求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加入,每日推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日报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万峰副市长每周召开调度会分析会诊,提出针对性治理措施,并多次实地督导检查网格化监管和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先后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第二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对双桥区、高新区、围场县、承德县进行公开约谈,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
市大气办积极行动,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指挥调度中心”,组建全市大气污染治理专家组,下设预警研判、调度指挥、执法督查、信息综合4个专项小组,逐时段、逐点位分析研判污染趋势,实时调度各县(市、区)落实针对性管控措施,一天一天算账,0.1微克0.1微克争取。加密与气象部门会商预警,及时在轻、中度污染天气实施科学管控、精准管控、差异化管控。同时,建立环境监管正面清单,严禁生态环境领域“一刀切”。
自今年1月份开始,先后实施了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攻坚行动13条强化举措、2-3月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4月扬尘攻坚、5-9月夏季污染集中攻坚、10-12月秋冬季污染攻坚,以及6-9月臭氧污染防治大会战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并采取通报、督办、约谈等方式进一步推进举措落实。结合风向风速等气象条件及污染贡献度,将40个乡镇作为重点管控区域,城乡并举、协同共治,安排专项资金对考核排名靠前的乡镇予以奖励,其中,2季度和3季度共对34个乡镇给予资金奖励,对排名靠后15个乡镇进行了约谈,通过奖优罚劣,解决污染治理“最后一公里”问题。
在全省率先实行了“点位长”制。在空气质量自动监控5个国控点位、19个省控点位、204个市控点位(共228个国、省、市控点位),全面实行“点位长制”,由县(市、区)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任国、省控点位的“点位长”,由乡镇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任市控点位的“点位长”,对辖区内环境空气质量负总责,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并充分发挥第三方技术支撑优势,利用颗粒物组分解析、道路和挥发性有机物的走航监测,以及激光雷达扫描监测等先进技术,找准症结,精准施策。通过全市各级各部门主动作为,协调联动,持续发力,确保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各项重点工作顺利开展,推进了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
产业结构调整方面,截至11月底,全市已完成306万吨铁和290万吨钢的产能退出目标任务。能源结构调整方面,继续大力发展集中供热。对全市不具备清洁取暖的区域推广洁净煤,截至11月底,全市累计推广洁净煤约54.15万户;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490台;60台燃气锅炉完成低氮燃烧改造;83台生物质锅炉和32台燃油锅炉完成提标改造。运输结构调整方面,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截至11月底,共推广新能源标准车2633辆;今年全市累计淘汰国三及以下中重型柴油货车6767辆。用地结构调整方面,建立扬尘污染源清单并动态调整,全面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全市具备条件的205个建筑施工工地安装了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大力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市区和县城道路机扫率达到了86%以上;深化露天矿山迹地修复工作,截至11月底,累计完成121家露天矿山迹地修复。加强工业企业料堆料场治理,截至11月底,共完成治理67家。工业污染深度治理方面,全面开展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截至11月底,省下达我市的2家钢铁企业、8家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全部完成;27座工业炉窑完成治理,10家挥发性有机物工业企业完成了深度整治。
三、全力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集中攻坚
秋冬季是重污染天气易发、频发,是全年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时段。对此,为贯彻落实国家、省秋冬季攻坚行动总体安排部署,我市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将紧紧围绕服务“六稳”、“六保”大局,坚持以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巩固拓展已有成果,本着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的原则,按照依法治污、精准治污、科学治污的总体要求,全力推进减煤、治企、抑尘、控车等污染攻坚,做到时间、区域、对象、问题、措施五个精准,全面完成2020年度以及2020-2021年秋冬季各项既定目标任务,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目标设定
按照巩固成果、持续改善的原则,将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目标按照两个时段设置。
2020年10-12月,全市PM2.5平均浓度力争控制在37微克/立方米以内;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值控制在2天以内。
2021年1-3月,全市PM2.5平均浓度力争控制在39微克/立方米以内;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值控制在2天以内。
(二)重点举措
从实施差异化管控、妥善应对可能出现的污染天气,深入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打好产能退出攻坚战,深入实施能源结构调整、打好散煤治理攻坚战,深入实施交通结构调整、打好重型柴油货车尾气治理攻坚战,深化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提升企业治污水平,深入实施用地结构调整、打好扬尘治理攻坚战,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现夏病冬治等七个方面全力打好秋冬季污染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持续推进空气质量改善,增加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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