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在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召开,指示出我国现阶段垃圾分类 “精、准、细、严”的管理特征,在46个重点城市当中已经基本形成。
12月10至1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广东省广州市召开2020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
会议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十四五”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宣传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全面总结了2019年上海现场会以来全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目前,46个重点城市已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基本全覆盖,分类运输体系基本建成,分类处理能力明显增强,垃圾回收利用率不断提高,居民垃圾分类习惯加快养成。可以说,垃圾分类 “精、准、细、严”的管理特征,在46个重点城市当中已经基本形成。
一、因地制宜——体大思精定模式
由于每个城市产业结构不同,消费结构不同,产生的生活垃圾成分也有所区别,因此,垃圾分类提倡 “因城施策“,“一城一模式”。
以南京为例,11月1日,《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按照《条例》要求,南京立足小区类型和规模,遵循“一小区一方案”,大力推进“撤桶建房、定时定点”垃圾分类。为了增强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实现垃圾分类智能化管理与服务,整装式智能垃圾分类收集亭配置的分类设备均接入了垃圾分类信息化平台,通过平台监测与前端硬件设备采集相结合,实现分类全过程动态管控,精准掌握各类垃圾来源、数量、去向等情况。据悉,南京实施的这种垃圾分类模式,由浙江联运环境根据南京的市情民意定制化运营,其展示的全链条解决方案和专业能力,得到了南京市市长韩立明的肯定和赞扬。目前,南京市共计3528个小区已经开始进行垃圾定点分类投放,其中861个小区在建成的1683个垃圾分类收集点进行定时定点分类投放。
二、科技支撑——法脉准绳有依据
随着5G、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化平台在垃圾分类前端、中端、后端的全程监管作用日渐显现,为未来“垃圾产生者付费”制度的落地,奠定了大数据基础和制度保证。
作为垃圾分类强制化的“先头兵”,上海依托“一网统管”的“城市大脑”信息化系统,实现了城市设施、市政管理、环境卫生等6大领域的智慧化管理。垃圾分类作为“城市大脑”中的专业子模块,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平台清楚掌握分类垃圾“轨迹”,实现对垃圾来源追溯、源头车载称重、作业路线监控等内容,提升了涉及垃圾分类案件处置效率、减少了不必要的执法出勤,也遏制了垃圾违规投放现象。除此之外,江苏、浙江等省份,也都相继建立了省、市、县多级垃圾分类信息化监管平台,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以问题为导向——细大不捐建长效
社区居民是垃圾分类参与最主要的人群,如何把他们组织起来参与社区治理是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建立长效机制的关键。
在杭州余杭的东湖街道包括莱茵知己、环桥花苑等小区,良好的宣传氛围,高效的运作方式以及稳定高质的分类正确率,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的关注,吸引了许多人前来“取经”。该小区采用“互联网+”的分类方式,除了智能垃圾分类箱,对于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的处理,小区里还配备了智能回收箱和环保屋。该设备操作简单便捷,扫码开门,将相应的可回收垃圾投递进去,关门几秒后,显示屏上就会显示所投放的可回收垃圾的重量和获得的积分。根据这些积分,居民还可以在一旁的自动积分兑换机里兑换饮料、牙膏、洗洁精等生活物品。此外,分类垃圾袋也可以在兑换机里扫码领取。
据了解,从去年6月小区开始实施垃圾分类以来,居民分类的准确率已经从原来的50%提升到了90%以上。
四、落实责任——严阵以待抓管理
垃圾分类要想管好,必须层层落实主体责任,推动法规落地实施,这才能真正让垃圾分得好、有人管。
广州进一步明确了垃圾分类个人责任,提出按照“多产生、多付费”的原则进行收费。在深圳,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实施的“生活垃圾按量收费区域性试点研究”项目也进行了公开招标。
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的召开,不仅是对过去一年多以来46个重点城市垃圾分类工作的总结,以及对下一步工作的部署,更充分体现了国家建设生态文明新时代的决心。就垃圾分类而言,唯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环环相扣打通“全链条”、积极推动智能化信息化,才能不断改善我们的生活与工作环境,不断提升我们的幸福感与获得感,让我们的祖国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原标题:住建部部长王蒙徽:探索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